焚殺博士生判死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孫國晃暫逃一死

孫國晃(本報資料照片

48歲男子孫國晃爲逃避妨害性自主罪的8年半徒刑,竟設局誘殺張姓博士生,再焚屍故布成自己畏罪自焚的假相歷審都將他判死,更三審改判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認爲,更三審量刑時只因

孫拒絕接受精神鑑定,未詳加調查孫男人格形成、成長背景等資料,撤銷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