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華山分屍主嫌二審逃死 最高院今「撤銷發回更審」

華山分屍兇手陳伯謙。(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陳韻如/臺北報導

華山分屍案主嫌陳伯謙一審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認爲其符合自首條件,4月7日改判無期徒刑,消息死者家屬直言無法接受。而稍早最新消息傳回,最高法院撤銷原判發回高院更審。

回顧事發經過,陳男2018年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同年5月31日卻因試圖性侵曾多次前來上課的高姓學員遭拒,性侵後氣憤殺人,還將高女肢解成13塊棄屍。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是「Eric」殺的人,他只是協助分屍、棄屍,但法官不採信他的說詞,認爲他性侵殺人犯行重大,將他判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等法院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案件審理期間,高女家屬曾痛罵陳男「人渣」、「畜生」等,還想飛踢陳男。二審宣判過後,高姓死者爸爸在庭外受訪感到相當氣憤,狠批華山分屍案臺北市政府是幫兇。稍早最新消息傳回,最高法院撤銷原判發文高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