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途汽車“猝死”:被判破產清算 母公司長城華冠赴美上市未果
財聯社1月24日訊(記者 徐昊)“消失”已久的前途汽車再次出現公衆視野,卻是在法院的破產清算裁定書中。
1月24日,財聯社記者從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獲悉,1月20日,該院已受理申請人森特士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森特士興”)、中國電子系統工程第二建設有限公司(下稱“中電二建”)對被申請人前途汽車(蘇州)有限公司(下稱“前途汽車”)的破產清算申請。
至此,這家由曾經的新三板上市公司——長城華冠投資的新造車企業,在經歷了成立9年中的起起伏伏後,最終倒在了蛇年新春前。
被直接宣判“死刑”
與威馬、高合等已進入破產預重整或重整程序的其他新造車企業不同,前途汽車是被法院直接宣判“死刑”的。
裁定書顯示,2020年,申請人森特士興在與前途汽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蘇州仲裁委員會裁決書生效後,前途汽車未按裁決履行給付義務。森特士興隨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前途汽車在執行案件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此案中,前途汽車執行標約555.2萬元及執行費約5.5萬元,均未執行到位。
申請人之一的中電二建面臨着同樣的困境。中電二建與前途汽車的執行案件中,亦有未能執行的債務。另經關聯案件查詢,前途汽車涉及案件未履行金額已高達7.2億元。
基於以上事實,森特士興和中電二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向法院提出對前途汽車進行破產清算的申請。此後,前途汽車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提出了異議。
前途汽車的異議主要集中在三點,即,母公司長城華冠集團即將赴美上市、已與境內投資機構中金資本達成初步合作意向,以及公司保留了新能源整車牌照、完整的車型儲備及核心技術團隊及人員。故此,前途汽車方面認爲,公司具備重整價值,融資後能夠快速恢復生產經營。
“相較於直接進行企業重整,預重整程序既可以降低對前途汽車經營的負面影響,使長城華冠集團可以繼續保留境外上市渠道,也不會對法院後續處置產生負面影響,既能縮短重整的時間和經濟成本,也可以調動投資人、債務人蔘與的積極性及利益最大化,提升後續重整或其他處置方式的質量及效率 。”前途汽車稱。
然而法院認爲,前途公司存在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況,已具備破產原因。雖然前途汽車提出異議,但未在裁定出具前清償債務,也未提供有效證據證明自身不存在 “資不抵債” 且 “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的事實,故其異議不成立。
前途汽車“前世今生”
在新世紀前十年的新造車潮中,誕生於2015年的前途汽車有着不錯的“出身”。
公開資料顯示,長城華冠成立於2003年,以整車設計和車輛工程爲主營業務,2015年創立全資品牌前途汽車,同年作爲新能源第一股在新三板掛牌。其後,前途汽車正式獲得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資質,成爲第6家獲得發改委和工信部“雙資質”的企業。
2018年,前途汽車迎來了高光時刻,其首款量產車型前途K50正式上市,補貼後售價高達68.68萬元。正是首款新車市場策略失誤,加之2019年4月長城華冠集團退出新三板,產品上市僅一年半的前途汽車頓失“造血”與“輸血”兩大功能。首款車型前途K50在售出百輛左右後,不得不停產待援。
業務陷入停滯的前途汽車並未放棄自救。2022年5月,長城華冠宣佈,已與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 Mountain Crest Acquisition Corp.簽署正式合併協議,預計於2022年12月底完成重組合並上市。屆時,前途汽車將作爲長城華冠的重要資產組成部分赴境外IPO,投前估值爲12.5億美元。
“2023年9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曾批准長城華冠與Mountain Crest Acquisition Corp.IV 的合併上市計劃。2024年下半年,因證監會上市備案審覈放緩,長城華冠上市備案仍在審覈中,預計長城華冠集團將於2025年7月前完成審覈,實現上市。”前途汽車在前述破產清算案異議環節中稱,公司“在融資後可恢復經營、償還債務”。
除寄希望於外部融資,前途汽車還試圖向海外市場發展業務。2022年2月、10月和2023年6月,前途汽車分別宣佈與沙特、馬來西亞及約旦本土公司達成合作,通過設立合資公司、自建工廠、整車銷售等方式拓展海外市場。
儘管動作不斷,但從2023年6月便已“停更”的前途汽車公衆號看,上述合作內容並未獲得實質性的進展。
在行業人士看來,汽車行業是資本密集型領域,對於投身造車的企業來說,如果沒有數百億元的資金作爲支撐,很難在行業站穩腳跟。同時,頭部企業已經嶄露頭角,融資環境變得越來越嚴苛。如今的資本更加謹慎,只會流向頭部企業,這就使得那些發展落後的企業生存空間被進一步壓縮,經營愈發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