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刑大大隊長林明佐泄密當內鬼 檢廉第三波搜索 博弈總裁、前記者收押

臺中地檢署偵辦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涉嫌泄密案,25日拘提博弈集團陳姓總裁,及其手左右,共3人,其中1人還是曾任記者的史姓男子,檢方復訊後依洗錢、賭博、組織犯罪等聲押獲准。 (本報資照/王煌忠臺中傳真)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涉嫌在臺中市刑大任職大隊長期間,與知名博弈集團往來密切,林明佐因涉6罪遭裁定羈押禁見,檢廉上週執行第3波搜索,拘提擁有千億身價、博弈集團陳姓總裁,及其手左右成員共5人到案,其中1人還是曾任記者的史姓男子,檢方復訊後依洗錢、賭博、組織犯罪等聲押獲准。

檢廉上月底傳喚林明左交往密切的徐女到案後,諭知300萬元交保,本月2日前往刑事局林辦公室及住家搜索,並拘提林明佐到案,檢廉除了在林住所查出近百萬現金,還查出高達2000萬元金流,檢方認林明佐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6罪聲羈禁見獲准。

據瞭解,檢廉在拘提林明佐前,就已鎖定博弈集團陳姓總裁,並在機場將其拘提到案,訊後諭知1000萬元交保,臺中地檢署擴大追查,於本月7、8日針對博弈集團相關犯嫌、公司、聚會等14處所進行搜索,拘提集團劉姓主嫌等8人及相關證人7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復訊後,認劉男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及《刑法》賭博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爲有逃亡及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8日晚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2名張姓及黃姓被告,分別諭知300萬元、100萬元、10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楊姓被告等4人,則分別諭知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或請回。

檢廉根據2波大規模拘提犯嫌到案,掌握相關事證,鎖定集團陳姓總裁及4名成員,22、23日拘提5人到案,其中1名左右手竟是曾在知名媒體服務的史姓前記者,多年前因介入臺中2黑幫內鬥,協助幫派周姓成員拍攝持槍嗆聲影片,喧騰一時離職經商,也因任職記者期間廣交,疑遭博弈集團吸收,在林明佐案擔任要角。

檢方表示,檢察官在5月22日、23日,針對博弈集團相關犯嫌之處所進行搜索,並陸續傳喚、拘提5名被告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後,認被告陳姓總裁、史男、洪男、張男、陳男等5人涉犯組織犯罪條例、洗錢及賭博等罪嫌重大,且逃亡及串證、滅證之虞,爰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本案之相關案情,陸續偵查釐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