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鈔塞女同事上衣口袋 法官:性騷1次就解僱太嚴苛
一名任職於電腦公司的謝姓作業員,將千元鈔票塞進女同事上衣口袋,碰觸到胸部,被公司認定性騷擾而解僱;但法官認爲僅憑一次偶發性騷擾就解僱,顯然過於嚴苛,且謝男已服務超過20年,工作表現良好,判公司應該讓謝男復職,全案可上訴。
謝男在106年1月間和一名女同事吵架時,氣得大飆「幹X娘」、「走,出來相X」等語,拿鈔票丟擲對方背部,並將鈔票硬塞進女同事的上衣口袋,過程中手碰觸到對方胸部,經公司評鑑後依違反員工規則被解聘,事後認爲處罰過重,事發過程並無性騷擾之意圖,打官司訴請僱傭關係存在。
公司方面則出面陳清,整起事件經性平會調查後,發現謝男確實有辱罵女同事的行爲,而且將鈔票塞入上衣口袋過程中有觸及對方胸部,使受害女子感到恐慌、不適,認定此事符合性騷擾、貶損女性人格尊嚴,纔會以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解僱。
法官審理後認爲謝男的行爲雖爲性騷擾,但情節是否重大到需要解僱還有疑慮;謝男在這間公司已服務超過20年,過程中僅有一次申誡,表現良好,認爲公司有其他手段可懲罰員工,若僅因單一性騷擾事件,就採最嚴厲的懲戒手段,顯然過苛,判公司應讓謝姓員工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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