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主任「小兔」出庭表示有提議回捐制度 決定權在高虹安

臺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內詐領46萬元的助理費案。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當庭表示,確實有將回捐制度提議給高虹安,但是否採用的決定權是高虹安,而高虹安表示,她只是沿用前立委的制度,不知道這是不合法的。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今天進入詰問證人階段,因爲黃惠玟先前認罪,從被告身分轉爲證人,並在在法庭上說高虹安人很好,助理加班都會給獎金,而零用金制度是她跟高虹安說的,也強調,自己有說其他方式,但決定權是高虹安。

臺北地院今天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污案,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從被告身分轉爲證人出庭。記者潘俊宏/攝影

臺北地院今天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污案,高虹安一早準時出庭。記者潘俊宏/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