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抱女住戶親吻撫摸胸部 社區保全稱病求緩刑下場曝
臺中市黃姓社區保全,對女住戶強吻並摸胸,一、二審均認爲黃男犯行對被害人身心造成傷害非微,且無法取得和解、原諒,依強制猥褻判刑8月,不宜緩刑。(王煌忠攝)
臺中市70歲黃姓男子,在西屯某社區擔任保全,見住戶甲女凌晨獨自返家時,竟從後環抱甲女親吻並撫摸胸部等行爲,臺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黃男上訴稱,因患慢性病需治療,且入監恐讓妻頓失所依,請求從輕量刑並諭知緩刑,法官審酌黃男犯行對甲女身心造成傷害非微,且無法取得和解及甲女原諒,駁回上訴。
檢警調查,2023年3月7日凌晨22點38分,黃姓社區保全見甲女獨自步行到電梯口,強行將甲女拉往監視器死角,從後環抱、親吻嘴巴及撫摸腹部、胸部等處,對甲女猥褻得逞。
臺中地院法官認爲,黃男坦認犯行且無前科,雖合於緩刑要件,然審酌黃男對被害人身心造成傷害非微,且甲女並無意願和解或原諒黃男,不宜給予緩刑宣告,判黃男有期徒刑8月。
黃男不服判決上訴指出,見甲女酒醉返家腳步踉蹌,故上前攙扶,因一時意亂而親吻被告,甚爲歉疚,並積極請求諒解及和解,然甲女並無和解意願,原審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顯然過重而未洽;況本身已高齡70歲,有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需治療,若入監妻子將頓失所依,請求從輕量刑,並諭知緩刑。
二審合議庭認爲,原審量刑尚屬妥適,並無過重情事,而黃男與甲女因和解(調解)條件無法達成合致,而未能稍補被害人所受損害,致甲女未能原諒黃男等,自不宜宣告緩刑,駁回黃男之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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