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偉「密室犯罪」難蒐證 陶晶瑩怒揭3招突破盲點!

記者楊奇綜合報導

造型師濱小步日前爆料藝人秦偉性侵,隨後接連有8名女性出面控訴,更爆出被害者恐多達60人。她日前帶着第9位施姓爆料者,正式向臺北地檢署控告秦偉涉嫌強制性交。此事件連環爆,讓陶晶瑩再也看不下去,直言不希望加害人被輕放,也希望社會正視這件事的嚴重性,並提供被害人可以申訴、提出證據方法

▲濱小步勇敢站出來,控訴秦偉涉嫌強制性交。(圖/翻攝自秦偉、濱小步臉書

濱小步勇敢站出來控訴秦偉,但事件已經過6年的時間,許多人都對如此長時間的間隔,控訴能否成立有疑問,對此,陶晶瑩在主持的廣播節目中,請到賴芳玉律師解惑。賴芳玉律師表示,這件事即使過了6年仍在追訴期,雖然要提出證據真的會有困難,但當時的通話對話紀錄,以及其他被害人的證言,或是當時曾接受精神科治療或心理諮商等,都是檢方調查的重要指標,另外,若是能提出加害人私處部位特徵也是一個有力的證據。

事實上,許多人都對爲何當事人當時沒能提出控訴,賴芳玉律師表示,在跟許多被害人相處過後發現,其實很多被害人在當下會有「自責心理」,會覺得發生這樣的事情「是自己的錯、自己不檢點」,這是被害者第一時間無法站出來的原因之一。而被害人真的鼓起勇氣走上司法之路後,更要面對多方的交互詰問,不但得重複表述受害過程,也得不斷證明自己沒有說謊,甚至可能要面對外界掛上「陰謀論標籤,這些都會造成被害人的二次傷害,她心疼地說:「加害人大多就判3年6個月,但被害者服的刑是一生。」

▲陶晶瑩和賴芳玉探討「秦偉事件」,呼籲大衆一起站出來,給被害人一個控訴的機會。(圖/翻攝自陶晶瑩臉書)

另外,陶晶瑩也提及,按照被害人所供述,秦偉的犯罪模式屬於「密室犯罪」,也就是將被害人帶到隱密、沒辦法證人空間裡,進行加害行爲,而多數被害者回家後就會先洗澡、把內褲丟掉,第一時間也不會跟親友(其他證人)訴說,但多數加害人爲了掩飾加害的行爲,會在約會時找朋友當「證人」,證明被害人情緒平和、沒有求助的行爲及表情。賴芳玉律師也提醒,女生要懂得自我保護,除了與不熟識的人見面要攜伴、手機不離身、不明飲料不要喝之外,若發現對方有「在女性身體上找權力」的傾向,也就是認爲隨意碰觸女生身體「有什麼不可以」的人,就要特別當心

陶晶瑩坦言「這不應該只是件八卦事件」,成爲大家茶餘飯後的話題之後就不再受到關注,她呼籲所有人都應該做出改變,無論是創造一個對被害人友善的環境、不再檢討被害人,或是打電話、寫信到性侵害防治中心告發這件事情,都能讓這個社會變得更好,也讓被害人得到可以控訴的機會,「當我們願意站出來,才能讓加害人明白『沒有這麼容易過去的!』」

影片取自陶晶瑩臉書,如遭刪除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