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病假1.5天遭罰2萬+扣3天薪 老闆:你去哪問都是合理的
臺灣勞動環境惡劣,低薪、高工時「舉世聞名」,即使有《勞動基準法》加以保障,勞工遭僱主欺壓事件仍時有所聞。一名網友控訴,他因發燒請病假1.5天,卻遭老闆以曠職爲由扣3天薪水,更要他賠償2萬元的「營業損失」。
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代友人發聲,指領時薪110元的友人因爲發燒請病假1.5天,老闆居然苛扣3天薪資,還要他賠償2萬元「營業損失」,員工覺得相當不合理,反遭嗆「你去哪問都是合理的」。老闆不爽的說,因員工沒找到人代班,害他損失許多客人,請假前也沒明確告知,「所以我開店就該死囉?請假自己不用找人代班?」
▲罰2萬元「營業損失」又加扣3天薪水,合理嗎?(圖/翻攝爆料公社)
Line對話截圖貼上網,吸引大批網友議論紛紛,多數人建議控告僱主,「叫他去勞工局看看合不合理」、「告他,營業損失幹你什麼事」、「臺灣一堆壓炸員工的老闆」、「我是覺得老闆講話真的滿衝的」、「賺的都他的,賠的都別人的」。不過也有人指勞工可能有錯,「感覺好像是任意曠職,纔有這糾紛的」、「妳若沒曠職,或確定請好假會這樣?」、「服務業能休過年是運氣好,再怎麼樣都要以公司排休爲主,這樣看下來怎麼很像沒責任感的員工再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