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海優化安居房申報條件

記者陳子儀

近日,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安居房申報條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過放寬戶籍限制、優化社保繳納要求、支持人才引進等多項舉措,進一步擴大安居房政策覆蓋面,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服務保障招商引資及人才發展。

《通知》明確,瓊海將打破戶籍壁壘,首次將安居房政策保障範圍從本省戶籍人口擴展至常住人口。非引進人才羣體無需再以本地戶籍爲購房前提,穩定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也被納入保障範圍。

在住房限制方面,新政將申購條件調整爲:家庭在本市城鎮無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水平(數據未公佈時依次追溯上年度),且未購買過安居房。這一調整精準覆蓋剛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羣體,助力本地居民和引進人才實現“住有所居”。

根據《通知》,不再將“在本市連續2年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作爲申購安居房的必備條件。本省戶籍居民家庭申購安居房的,不再審覈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情況。

《通知》特別提出,經認定的柔性高層次人才(通過人才部門或樂城管理局評定)在購買安居房時,可享受與本地居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