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複合遭拒 恐怖情人揚言與女友同歸於盡

臺中司法大廈。(資料照片)

又見恐怖情人!臺中楊姓男子因不滿王姓女友要求分手,向對方提出複合卻遭拒絕,竟趁着王女返回兩人住處拿取物品時,趁機捆綁王女雙手、以繩索勒住她的脖子,並挾持王女到汽車旅館揚言要「同歸於盡」,所幸王女機警脫困,臺中地院依妨害自由罪判楊男5月刑期、緩刑2年。

判決指出,去年8月間原本與楊姓男子(41歲)交往並同居的王姓女子提出分手要求,並約定9月間要返回同居處拿取自己的私人物品,當天王女搭高鐵到臺中,楊男則前往高鐵站接王,接着將車停靠在偏僻路段路旁,提出複合要求卻遭拒絕。

被拒絕的楊男氣憤下,竟拿出預藏的膠帶、繩索捆綁住王女、還搶走她的手機,接着以繩索勒住王女脖子,揚言要同歸於盡,並將王載到汽車旅館內、限制行動長達4小時,最後王女佯稱同意複合並取得手機,才透過LINE定位友人協助脫困並報警

楊男事後坦承犯行,也與王女和解,但臺中地院認爲,楊男因感情糾紛就恐嚇、捆綁前女友,還控制對方行動自由,依妨害自由判他5月刑期,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