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鏈條把關 IPO從嚴審覈將“嚴”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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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時報記者 程丹

首次公開募股(IPO)將迎來更加嚴格的監管,記者瞭解到,監管部門正完善相關政策機制,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證監會首席風險官、發行司司長嚴伯進近日表示,將持續加強全鏈條把關,嚴審重罰財務造假、欺詐發行,同時大幅提高擬上市企業現場檢查比例,以上市公司質量的提升迴應投資者的關切。

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從嚴把好IPO質量關,防範“病從口入”是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關鍵,其中,大幅提高擬上市企業現場檢查比例目的在於強化IPO信披監管,對於“帶病申報”將產生長期威懾,倒逼發行人提高申報質量、中介機構提高執業水平,以提升上市公司的可投性,進而增強市場的內在穩定性和投資者信心。

現場檢查逼退不合規企業

現場檢查是新股發行改革下事前監管的主要方式,早在2017年,證監會就啓動了對IPO企業的現場檢查工作。隨着註冊制改革在全市場的逐步鋪開,對擬上市公司的現場檢查更加普遍運用於發行監管,通過現場檢查等手段,證監會重點防範財務造假,強化內控和公司治理要求,關注持續經營能力,精準執行產業政策,整治信息披露中的過度包裝、“僞創新”等問題,強化發行定價等行爲監管,維護市場秩序。

現行的《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始於2021年1月29日,證監會明確了按問題導向和隨機抽取兩種方式確定檢查對象。問題導向企業由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相關審覈或註冊部門根據舉報投訴情況、審覈問詢存疑事項等確定;隨機抽取則是按照5%的比例從擬上市企業中隨機挑選出接受檢查的項目。證監會按照異地交叉檢查原則,選派檢查組進駐擬上市企業進行檢查。

據統計,截至目前,2021年以來證監會累計對95家首發企業開展了現場檢查工作,其中45家IPO已經終止,撤否率達到47%,絕大多數爲主動撤單。但值得注意的是,撤回比例高的年份主要集中在2021年和2022年,撤否率均超過了50%,2023年開始,被抽中現場檢查的企業撤回數量、撤回比例明顯降低。

2023年,證監會共對17家擬上市企業實施現場檢查,截至目前撤回的企業數量有2家,分別是海通證券保薦的羊絨世家和民生證券保薦的恆業微晶。

近期被開具400萬元罰單的思爾芯,就是在現場檢查中被證監會發現涉嫌存在虛增收入等違法違規事項被行政處罰的。該公司2021年8月提交科創板首發上市申請,當年12月證監會對其實施現場檢查,即便後續思爾芯撤回上市申請,但根據“申報即擔責”,證監會仍對該公司立案調查,最終發現思爾芯的證券發行文件中存在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等情況,對發行人和相關負責人從重處罰。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認爲,思爾芯被處罰這一案例向市場釋放了非常明確的信號,即證監會對於欺詐發行行爲零容忍,不合格企業不要試圖矇混過關。這不僅是對思爾芯一家公司的處罰,更是對所有正在或準備申請上市的公司的警示,企業不應有任何形式的欺詐行爲,而應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信息。

擬上市企業

現場檢查比例將提高

“未來,擬上市公司現場檢查比例將超過5%。”上述投行人士表示,證監會最新的監管表態明確表示目前沒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同時也提出要提高擬上市企業現場檢查比例,肯定了過往多年來現場檢查在從嚴審覈中的作用。

一般來講,現場檢查從檢查組進駐企業到檢查結束約兩週時間,其間檢查組重點聚焦發行人的財務信息披露質量、存疑事項及中介機構執業質量。除了揪出欺詐發行的“害羣之馬”外,現場檢查還會對存在內控、會計處理等違規行爲的擬IPO企業予以監管警示、紀律處分等。未來處罰會更嚴格,相較以前出具警示函,未來可能實質性處罰會更多。

業內人士表示,總體來看,現場檢查作爲IPO全鏈條監管的重要手段及書面審覈問詢的有效補充,對督促發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引導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提高執業質量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當前檢查中還存在個別檢查對象隨意撤回發行申請或消極配合檢查工作等情形,需要進一步強化“申報即擔責”要求,壓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

2023年11月,證監會對《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徵求意見稿)》進行了修訂,涉及三方面內容。一是強化“申報即擔責”。對檢查後申請撤回、檢查中多次出現同類問題、拒絕和阻礙檢查等行爲實施更爲嚴格的制度約束;二是規範檢查操作。進一步明確檢查前統籌、檢查中推進以及檢查後處理的具體程序及要求,統一檢查標準,提高檢查規範性;三是對檢查規定中部分適用於覈准制的表述進行調整。

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目前現場檢查規定仍在徵求意見階段,後續正式發佈版本將會根據收集的意見、市場當前情況不斷完善,待正式版本發佈,現場檢查的監管節奏和力度將明晰,市場預期也將更加明確。

全鏈條把關持續加強

記者從證監會相關部門瞭解到,證監會正評估總結近年來發行監管工作實踐,更加聚焦嚴把IPO准入關,在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等方面,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機制。重點是更加突出發行上市審覈監管全鏈條的把關。證監會、交易所、派出機構都會加強發行上市監管,壓實發行人第一責任和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另外,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前期已經在滬深交易所設立了駐點小組,也會進一步加強監督。

實際上,註冊制下的IPO始終處在從嚴監管的聚光燈下。統計顯示,2023年A股共有271單IPO終止審覈,其中上交所終止92單、深交所終止140單、北交所終止39單。另外,上交所有4家企業終止註冊,深交所有5家企業終止註冊。

2024年以來交易所僅新增受理1家企業公開發行申請,但已有47家擬IPO或擬公開發行的企業終止審覈。其中,45家因撤單而終止審覈;剩下的2家中,1家因爲上會被否而被終止審覈,另1家則因爲中止審覈後未能在3個月內消除中止審覈情形或補充提交有效文件,而被終止審覈。

與此同時,現有700多家擬上市企業處在排隊序列。田利輝建議,未來IPO需要落實穿透式監管,提升信披質量,開展財務覈查,質詢內部控制。在加大監管力度的同時,也需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配套制度,爲高質量監管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