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90%晶圓研磨液出自「它」 臺幹竊密遭起訴
▲檢方認爲,李男的說詞明顯爲卸責之詞,不足採信,依法提起公訴。(圖爲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翻攝Pixabay)
1家專門生產晶圓研磨液日商企業,公司內一名高階經理在得知自己及有可能遭到內部檢討降職後,竟預先從公司竊取「研磨液成份」、「客戶資料」等重要文件下載,日商公司驚覺遭內賊,警覺報警調查。李男雖辯不清楚公司資訊管理辦法,但檢方卻認爲不足採信,新竹地檢依法提起公訴。
這家日商生產的晶圓研磨液佔全球市佔率90%,從2012年開始來臺設廠,李姓男子則爲日商在臺的高階經理, 不僅身負管理技術最高主管,也是該公司資安委員會員,曾簽有保密切結書,不可對外泄密。
李男因得知自己績效不佳,經日籍總經理告知可能降職,李男認爲自己在公司辛苦打拼卻未得到應有的待遇與評價,於是便預先做跳槽準備,2017年5月間他利用公司內部伺服器下載了「客戶資料」與重要機密「研磨液成份」於公務用電腦,同年9月間,李男與公司討論離職,並將這些機密資料再複製在個人電腦,直到公司資安部門察覺有異,經清查才發現遭外泄,公司發現立即向調查站檢舉,檢警介入查辦。
李男向檢調坦承將文件複製到個人筆記電腦,不過辯稱不清楚公司資訊管理辦法,下載成分分析等資料是工作用途,複製到個人筆記型電腦也是因爲離職,纔將資料備份,沒有特別區分屬於公務或私人。
據瞭解,李男竊取帶出的文件資料乃屬該日商公司的極度機密資料,若遭競爭對手取得,將可大幅縮短研發時程事實,造成日商公司可能須面臨重大損失,幸而李男的資料尚未被帶到敵方公司,否則後果令日商相當擔憂。
檢方調查,李男身爲資訊管理辦法的制定人之一,卻辯不清楚公司資訊管理辦法,實在令人難以相信。且李男身爲公司高階主管,曾參與相關保密規則制訂,對於公司機密資料應保密不得擅自重製,應更有意識。檢方認爲,李男的說詞明顯爲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李男未經日商公司授權而重製營業秘密,是犯營業秘密法意圖爲自己之利益而未經授權重製他人營業秘密罪嫌,新竹地檢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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