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醬油稽查 臺南這家查獲3項過期食品遭罰6萬元

臺南市「大山醬園 」遭查獲貯存3項過期食品,包括辣椒精、黑胡椒以及未售出的客制醬油,遭地方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6萬元。(食藥署提供)

醬油是國人烹調常用的調味品,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年5到7月展開稽查,抽查200件醬油的產品標示,其中3件不符規定,共裁處11萬元;另查獲臺南市「大山醬園 」貯存3項過期食品,包括辣椒精、黑胡椒以及未售出的客制醬油,遭地方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6萬元。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陳姿伶說明,食藥署每年皆會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稽查專案,本次稽查期間爲5月1日至7月31日,共查覈77家國內醬油製造業者,其中有部分業者未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主要缺失爲食品添加物未落實專人專櫃及專冊管理、原物料及成品未離地放置等,經地方政府衛生局要求限期改正,均已複查合格。

陳姿伶說明,本次稽查共抽驗200件醬油產品標示,有3家不合格。臺中市味榮食品生產的「有機香菇素蠔油」未依內容物含量多寡由高至低依序標示,遭裁處3萬元;雲林縣明和醬園生產的「壺底油」標示爲100%純釀造,但檢出總氮量不符標示規定,遭裁處4萬元;屏東縣萬津醬園生產的「萬津純釀醬油」標示符合國家CNS423甲等醬油標準總氮1.4g/100ml,但檢出總氮量不足,遭裁處4萬元。

本次查獲1家業者貯存逾期食品。陳姿伶說明,臺南市大山醬園存放3項逾期食品,辣椒精、黑胡椒粉存放在原料櫃角落、皆未使用,以及客製化壺底油成品,由於客戶沒有續訂,擺放到逾期未售出。業者已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遭裁處6萬元罰鍰。

另外,本次共抽驗117件醬油產品,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甜味劑、3-單氯丙二醇等,全數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