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推出「惠臺73條」享同等待遇 最高給200萬元資金補貼
▲泉州市。(圖/CFP)
福建省泉州市24日對外發布「關於促進泉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惠臺73條)包括擴大泉臺經貿合作、支持臺胞在泉實習就業創業、深化泉臺文化交流、方便臺胞在泉安居樂業四部分入手,推動在泉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在生活、學習、就業、創業等方面,享受與大陸同胞、企業同等待遇。
據中新社報導,泉州是中國著名僑鄉和臺灣漢族同胞的主要祖籍地之一,有44.8%的臺灣漢族同胞約900萬人祖籍泉州。「地緣相近、血緣相親、文緣相承、商緣相連、法緣相循」,獨特的「五緣」優勢吸引了不少臺胞來泉州經商和生活。
惠臺73條在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合作方面指出,爲鼓勵臺資企業積極推進各類衆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平臺)和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對臺資設立在泉州市註冊,並經認定以上衆創示範空間,按照面積規模,給予最高200萬元(約新臺幣893萬元)的建設資金補貼。另外,對首次獲批認定爲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在泉臺資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可按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徵收優惠等。
對於臺胞同等享受就業創業優惠政策,「惠臺73條」提出,鼓勵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含臺灣高校)的臺灣同胞報考泉州市國有企業崗位,並支持臺灣專家、學者、教師到泉州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從事專業學科教學工作,鼓勵重點學科聘用急需緊缺的臺灣專業人才,在臺灣取得的學術成果可納入工作評價體系,符合「桐江學者」獎勵計劃招聘條件的由學校推薦聘任。
泉州將在市、縣兩級的高層次人才赴務中心設立臺灣人才「綠色通道」,爲臺灣同胞求職以及臺資企業招聘,提供便利服務,以及鼓勵各金融機構優化臺胞金融服務,設立臺商臺胞服務專窗及服務專員機制等,並提供開卡開戶便利,方便臺胞在泉使用電子支付服務。
在民間文化交流方面,泉州支持鼓勵臺灣同胞參與文化遺產和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工作;鼓勵臺灣社團參與舉辦泉臺文化交流活動及臺胞免費觀賞傳統文化惠民演出;支持臺灣同胞參與舉辦在泉各類兩岸民俗活動;爲來泉開展民間信仰交流活動的臺灣同胞提供便利;並且爲祖籍泉州的臺灣同胞提供查看族譜及尋根謁祖幫助等。
泉州市臺辦相關負責人指出,「惠臺73條」發佈後,將通過開展政策解讀、深入臺胞臺企集中宣講等方式,擴大政策的知曉面和影響力,切實推動在泉臺灣同胞、臺資企業享受同等待遇,進一步密切深化泉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