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罷韓投開票秩序 雄檢:「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確保罷韓投開票秩序,高雄地檢署強調「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本報資料照)
罷韓投票即將在本週六(6日)舉行,近來雙方支持者耳語動頻頻傳出,高雄地檢署爲確保投票秩序,今(3日)特別對外說明,嚴正強調,若有任何妨害民衆投票權利的行爲,絕對「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高雄地檢署爲此列出三大項主要違法行爲處理原則,並強調檢警將依照此內容將強蒐證並依法偵辦。雄檢公佈的要項如下:
● 投開票所內: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或其他不正當行爲等且不服選務人員制止、令其退出;亮票、攜出罷免票、於投票所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等,依選罷法究辦。
● 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對於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而仍繼續者,或以其他方式妨害擾亂投票秩序,甚至妨害民衆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人,依其行爲態樣分別適用公職人員選罷法查辦。
● 投票所四周30公尺外:不論直接或間接,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衆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不法行爲,例如叫囂、辱罵、監控、恐嚇等,按情節輕重,依刑法究辦。
檢方也強調,任何涉及刑事責任的妨害投、開票秩序將分別依選罷法、刑法等偵辦「依法究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