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農村假冒僞劣食品無處遁形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等五部門聯合開展專項執法行動,打擊農村食品假冒僞劣違法犯罪。民以食爲天,近年來各地持續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農村食品安全狀況得到了較大改善,安全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與鄉村振興的要求、與農民羣衆的期盼相比,農村假冒僞劣食品問題依然存在,尤其是在偏遠地區、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農村還比較突出。因此,有必要持續開展淨化農村消費市場相關行動,讓農村假冒僞劣食品無處遁形。
當前,農村食品假冒僞劣違法犯罪突出表現爲個別“黑工廠、黑窩點、黑作坊”違法生產,使用不真實的廠名或“山寨”知名品牌誤導消費者,假冒食品、“三無”食品、過期食品等問題時有發生。當務之急是要對農村小作坊、小攤點、小餐館、小集市等開展拉網式排查,全面摸清問題隱患。對違法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要依法實施禁業限制,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違法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農村食品假冒僞劣違法犯罪中,假冒名牌或者“傍名牌”(惡意仿冒知名商標)現象尤爲突出。這既侵害了正規食品生產企業尤其是知名商標所有者的正當合法權益,又很容易對廣大農村消費者造成誤導。因此,要大力開展農村食品商標保護行動,堅決查處各類食品商標侵權假冒案件,對商標侵權食品生產、銷售及商標標識印製等全產業鏈條予以打擊,做到查處一個產品,規範一家企業,帶動一個行業。
在農村食品安全監管過程中,各部門各地區要形成合力,健全跨部門、跨地區農村食品監管協調聯動機制,從生產、流通、銷售、消費全鏈條推進。農業農村部門要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生產經營環節監管、執法;商務部門要大力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公安部門要嚴肅查處農村假冒僞劣食品犯罪案件;知識產權部門要做好農村食品商標保護;供銷合作社要完善農村食品供銷渠道,讓假冒僞劣食品無處可藏。
從長遠看,還要構建起農村食品監管長效機制。既要強化主體責任,督促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許可、食品流通主體備案、批發市場購銷臺賬、個體攤點進貨查驗和農村消費索證索票等制度,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又要完善全過程監管,健全生產控制、監督抽查、追溯管理、案件查處等制度,做到生產有規範、監管有標準、懲處有依據。此外,還要加強社會監督,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設立村級食品安全信息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