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女友出賣肉體30次...他「爽撈6萬」全自己花光!弟弟見裸照嚇傻
▲阿義讓小妃出賣身體30次。(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免費圖庫pxhere)
一名男子「阿義」(化名)與女子「小妃」(化名)是男女朋友關係,但他卻在網路上刊登性交易訊息,讓小妃與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易30次,總計不法獲利6萬元。對此,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犯圖利媒介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
判決指出,阿義與小妃是情侶關係,但他卻基於使女子與他人爲性交行爲,而媒介以營利之犯意,在網路聊天室刊登性交易訊息,讓小妃以1600元到3500元不等的代價,與不特定男客在各旅館、摩鐵進行全套性交易。此外,更離譜的是性交易所有款項,都由阿義一人所得。
整起事件直到小妃的弟弟在阿義手機裡,發現姐姐的裸照後才曝光。阿義於警詢、偵訊、法院審理時均對案情坦承不諱。對此,法官認爲,阿義不僅未細心照料有身心狀況的小妃,反而利用對方對他的感情,去媒介思慮不全的小妃進行性交易,並將所得全數拿來供自身花用,惡性尤屬重大。
法官惟念阿義犯案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媒介次數、獲利金額,以及學歷、家庭經竟狀況等,依犯圖利媒介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6萬元沒收。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