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傳「小隻馬D杯妹」被抓包買春26人…女兒生日也召妓

臺中張姓人夫被妻子抓包在外買春多年,對象至少高達26人,妻子更控訴他連女兒生日家庭聚會當天,都還先去召妓纔來赴約,痛斥相當不齒訴請離婚,張雖否認但法院勘驗對話,發現他曾傳「小隻馬,D杯以上妹妹」等大量詢問、洽談性交易細節內容,不採信其辯詞,判準離婚,可上訴。

張妻主張,和先生結婚20多年,但2023年5月28日起發現老公多年來持續買春,光是她自己用手機翻拍蒐證,發現買春對象就至少多達26人,其中甚至還有重複買春次數9次,先生還會帶不知名對象吃高級料理,並稱對方「寶貝」彼此噓寒問暖。

張妻並控訴,有次女兒生日當晚全家一起聚餐前,老公抵達前竟然還先去買春召妓,完事後纔來赴約聚餐,認爲他嚴重違反夫妻共組家庭、維持婚姻忠誠義務,更直言對先生感到不齒,也不想再和性生活紊亂的老公繼續維持婚姻,向法院訴請離婚。

張男抗辯稱,自己手機需用指紋、密碼解鎖,妻子私自開他手機侵犯其憲法保障的隱私權,認爲對方取得證據不合法。

張男還說,妻子指控他叫越南小姐性交易,但該女子只是協助他仲介買賣越南不動產及購買越南腰果,彼此沒有性交易;其餘也只是找公關小姐應酬陪客、支付去除頸部肉瘤手術費用或按摩,都非性交易暗示用詞,也否認買春,不同意離婚。

臺中地院查,根據張男手機對話截圖,發現他2020年6月就傳LINE向暱稱「羣主 寶貝 紳士」人士接洽,並稱「小隻馬,D杯以上妹妹」、「有推薦的1、2位嗎(照片或影片)」,經雙方協調時間、收費等,張還說,「我很早就已是紳士羣前身的(狼羣)團員,有一定的常態在約會」等。

法院也發現,張和其他女子約上汽車旅館,對方傳服務方案包括「4000/1H/1S」、「4500/1.5H/1S 服務:殘廢澡、戴套做、無套吹、女友Fu」等,種種對話提及性交易價格、時間及次數,甚至要求赴約前要先禁慾,張還會先匯款、開房間,不採信其辯詞。

法院認爲,張男婚後買春、性交易,造成妻子精神痛苦,彼此婚姻基礎動搖難以維持,判準離婚。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