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外送員偷吃小鮮肉 純情夫「忍痛錄影」關鍵一局卻輸了
▲人妻外送員偷吃小鮮肉,老公忍痛蒐證求償80萬,但關鍵部份證據不足,僅判賠18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記者蔡佩旻攝)
新北市28歲江姓女外送員結婚已經5年多,去年9月卻跟年輕同事當街擁吻,還一同進出蘆洲區某家旅館。老公發現後,懷疑自己被戴綠帽,向2人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不過,新北地院認爲,原告只拍到2人一同走出旅館,難以證明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因此近日僅依親嘴、摟抱部分合計判賠16萬元。
判決書指出,江姓人妻2016年與丈夫結婚,育有一名子女,平時擔任Foodpanda外送員,年薪58萬多元,29歲陳姓丈夫則是高職畢業後擔任技術員,月入4萬多元。原先兩人幸福美滿,爲了生活共同打拼,怎料去年逐漸變調,讓丈夫不禁起了疑心,開始暗中跟蹤。
丈夫發現,去年9月3日深夜11點40分,江姓妻子和25歲洪姓男同事在新莊一家火鍋店外接吻;去年9月9日凌晨,2人在蘆洲區路邊騎樓相擁,當天下午又一同步入新北市某商旅,待了將近2小時才一起離開。
丈夫認爲,他去年8月纔打給洪男宣示主權,但對方不知收斂,仍嚴重侵犯他的配偶權,導致他精神上嚴重痛苦,因此就上述3次侵權行爲依序求償20萬、20萬、40萬元。
新北地院審理時,江女、洪男同聲否認偷情,辯稱因爲洪男表弟要來臺北跨來看煙火,但洪男不知道住宿房型與價格,所以才找江女一起進去詢問詳情,而且2人只待短短不到半小時就出來了。
江女反駁,2人沒有曖昧情愫,在火鍋店前也沒有接吻,因爲她當時有閃避,照片只是角度問題,更何況自己也會跟其他同事摟摟抱抱,當天是洪男得知自己心情不好,才跑來安慰,但2人沒有發生逾矩行爲。
法官認爲,原告提供的蒐證影片雖未直接拍到接吻畫面,但明顯可見女方沒有閃躲,全程面帶微笑,事後還拿起紙巾擦拭嘴脣。不久後,洪男又輕輕用手指托起女方的下巴,深情一吻,但親吻畫面被背影擋住。
另一支擁抱影片則顯示,江女伸手擁抱洪男長達29秒。法官勘驗後認爲,2人擁抱有別於一般「安慰式擁抱」,就一般社會經驗常情研判,2人應有親吻及相互摟抱。
至於2人上旅館一事,丈夫雖提供52秒、2分06秒的影片,但法官認爲,內容都是江女和洪男離開旅館的畫面,僅角度不同,無法證明2人逗留近2小時,也不能證明有逾越已婚男女分際行爲,或不正常男女關係,因此該部分判決免賠,而親嘴、摟抱分別判賠8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