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黨員案」移送黃捷、林穎孟? 時力:誤植、捕風捉影
時代力量人頭黨員案延燒,時力決策委員會23日表示,全案相關卷證資料移送檢調機關調查,釐清「被申訴人」廖鬱賢、郭稟翰法律責任,並非已退黨的高雄市議員黃捷、臺北市議員林穎孟。
黃捷、林穎孟受訪時則異口同聲表示,兩人已經退黨很久,不希望針對他黨事務多加評論,對時代力量黨內的所有決議都予以尊重。
時代力量雲林縣議員廖鬱賢等人涉人頭黨員案,時力紀律委員會11月24日做出裁決,廖鬱賢因瀆職行爲、妨礙黨內選舉公正性,情節重大,停權1年6個月。不過有媒體報導,時代力量22日決議將人頭黨員案的相關卷證資料送交檢調機關調查,以釐清廖鬱賢等人的法律責任,其中包括已退黨的黃捷、林穎孟也牽涉其中,同樣在移送檢調調查範圍內。
對此,時代力量決策委員會23日表示,針對媒體報導時代力量在22日的決策會議後,欲將黃捷、林穎孟移送檢調,實爲誤植與捕風捉影。
時代力量決策委員會指出,決策會議公告爲「依紀律委員會2020年紀字第03號裁決書,經決策委員會決議,將本案相關卷證資料送交檢調機關調查,釐清被申訴人法律責任」。
時代力量決策委員說明,這已說明清楚爲被申訴人,黃捷、林穎孟二人並非裁決書中所列被申訴人,而裁決書全文亦已對時代力量黨員公告。
▲無黨籍臺北市議員林穎孟。(圖/記者袁茵攝)
黃捷受訪時則表示,自己已經退黨很久,針對時代力量的事情一直都不希望多加評論,對於時代力量黨內所有決議也都予以尊重,大家在不同的位置上,都還是可以爲臺灣繼續努力,不希望因爲他們黨內的事情,影響大家各自在崗位上爲臺灣奮鬥的進行。
林穎孟也說,自己已經退黨很久,「這些事情都是他黨事務,我不便評論」,只要大家都是進步價值,就要一起支持黃捷挺過罷免案,讓黃捷不要在臺灣政壇缺席。
黃捷認爲,自己早已退出時代力量,「一直糾結他們黨員的事情,對一個無黨籍人士來說,再討論也沒有太多意義」,並說如果時代力量執意要對退黨、無黨籍人士繼續有所牽連,那也沒有關係,但是就是予以尊重。
黃捷呼籲,現在大家雖然有各自不同的政黨立場,有些人站在時代力量黨派的立場,不過也沒有關係,只要是可以爲臺灣好、繼續爲進步價值努力,大家就專心把心力放在重要的事情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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