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對外企投資 擬事前審查
着眼中國企業,日擬新設事前審查制度防情報外流。 (路透)
日本將針對外企投資,設置新的事前審查制度,把有協助外國政府蒐集情報之虞的企業,歸類爲「特定外國投資家」,要入股特定日企前須提出申報。此舉被視爲針對中國大陸企業,盼防堵情報外流規範上的漏洞。
最快今年春天推出的新制,規定外國投資人一旦可能有和外國政府合作並泄漏情報之虞,若欲取得核能或通訊等屬安全保障上重要「核心行業」的上市企業逾1%股份時,事前須提出申報。
就現狀來看,有要求須提供全面情報的法令的國家,研判只有中國。
現行制度是如果政府認定影響安全保障或公共秩序的話,得勸告或命令其中止出資。但如果取得股份未滿10%,且符合「外國投資家不參加董事會」及「本身不在股東大會提出轉讓與廢止重要業務」條件,就可以不適用上述規範。
雖然這是爲了不過度限制對日投資所採取的措施,但作爲防止情報外流的制度來說,也引發不夠完備的憂慮。
日本網路服務公司樂天2021年接受騰訊控股子公司出資3.65%,便是一個經典案例。當時騰訊控股主張「純投資」,不參與公司經營,所以被排除在日本政府事前審查對象外。
中國2017年實施國家情報法,要求個人及組織配合國家情報工作,由於可能受此法約束的中國企業投資日本重要基礎設施的通訊企業,導致美國政府向日本國家安全保障局及財務省等單位,詢問在「外匯及外國貿易法」(簡稱外爲法)上的適用狀況。
爲了不讓「特定外國投資家」可實質支配的企業成漏網之魚,日本政府也將進行監管。在覈心行業中,如果要投資像是輸電或鐵道公司等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指定的「基礎設施業者」,將不適用豁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