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年報騙局成“年度循環劇”

原標題:如何避免年報騙局成“年度循環劇”

李英鋒

據2月18日《經濟日報》報道,近日,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詐騙案。個體工商戶謝先生接到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政府部門工作人員,讓其及時申報年報。由於對方掌握相關信息,謝先生信以爲真,在關注對方提供的公衆號後,繳納了228元申報費用。後來,謝先生回電詢問辦理進度,發現電話打不通,微信公衆號也已失效,於是報警。這起詐騙案中,共有3萬多家企業、個體工商戶被騙,金額合計超過660萬元。

年報本是經營主體向監管部門和社會報告聯繫方式、經營狀態、從業人數、資產狀況等相關信息的一種信息披露機制,卻被一些人當成了詐騙的媒介。近年來,幾乎每年都有經營主體掉進年報詐騙的陷阱,從而引發輿論關注。這應該引起各方重視和反思。

通常,每年的前半年爲法定年度報告期,這也往往是一些詐騙分子的活躍期。他們大多冒充市場監管等部門,向經營主體精準發送提示、催促年報等信息,從而騙取年報費用或逾期年報的罰款等,或發送虛假的年報平臺鏈接,套取經營主體的敏感信息,將經營主體引入連環騙局。

年報騙局的騙術難言高明,卻能屢屢得逞,是多重因素疊加的結果。其一,不少經營主體不熟悉年報的流程、條件、標準等,也不太留意官方發佈的年報信息和有關風險警示信息;其二,有的經營主體在相關環節存在信息保護漏洞,或未嚴格、規範履行信息保護義務,給詐騙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其三,相關社交平臺、通信運營商對年報詐騙信息或疑似年報詐騙信息的篩查攔截不到位;此外,有關部門對年報的相關宣傳和引導尚存不足,年報的路徑還不夠簡捷順暢……

防範遏制年報騙局,保護經營主體的相關權益,須瞄準上述“病因”對症下藥。比如,市場監管部門、行業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等可通過多種媒介廣泛宣傳經營主體年報的路徑、平臺、條件等信息,讓經營主體充分知曉年報的零收費屬性,同時可結合司法部門發佈的年報詐騙案例,解剖騙局套路,通過以案說法給經營主體敲響警鐘;公檢法等部門應針對年報詐騙及經營主體信息泄露、盜竊、倒賣等行爲開展專項治理,斬斷箇中利益鏈條,讓不法分子付出必要的法律代價;社交平臺、自媒體平臺、通信運營商等則應加強對年報詐騙信息的關注和研判,與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確定年報詐騙信息的敏感關鍵詞並對其進行動態調整,在此基礎上,利用智能+人工的方式完成對敏感關鍵詞的篩查攔截;經營主體要增強防範和警惕意識,主動了解有關年報的官方信息和注意事項,熟悉相關流程和操作要領,做好拒騙防騙的第一責任人,等等。進而言之,市場監管部門有必要順應經營主體的需求,進一步簡化年報流程和事項,並做好相關培訓指導工作。

年報關係海量經營主體的法定義務和切身利益,相關各方應該共擔責任,形成合力,讓年報變得更簡單、方便、安全,而非屢屢成爲“年度循環劇”。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