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警「沒錢纔去當警察」 女牙助賠6萬和解
王姓女子不滿友人被黃姓警員開罰單,辱罵黃員「廢物」、「沒錢纔去當警察」等語挨告,賠6萬元和解,臺北地院判緩刑。(本報資料照片)
擔任牙醫助理的王姓女子,因友人違規停車遭黃姓警員開單,氣得辱罵黃員「廢物」、「沒錢纔去當警察」等語,因而遭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因王女認罪,並賠償6萬元與黃員和解,臺北地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拘1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王女同友人到新北市某間全聯福利中心購物,因友人車違停,導致交通堵塞,遭到黃員取締,王女竟心生不滿,當場對黃員辱罵「死胖子」、「你真的是哪天被撞死都不知道」、「沒錢纔去當警察」、「媽的廢物」等語。
王女遭起訴後,在法院審理期間賠償6萬元,與黃員達成和解。法官審酌王女明知自身違反交通規則,竟以尖酸刻薄言語侮辱員警,藐視公權力,行爲本應嚴懲,但黃員已同意不再追究,遂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拘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緩刑2年,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完成法治教育課程3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