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先進國家之林 污水處理設施應普及
污水下水道向爲國家永續發展不可或缺的基礎建設,亦是國家競爭力與文明程度的指標之一,政府相關單位不能輕忽此一「地表下」的重要項目,據瞭解,目前大陸各省份污水處理及建構再生水工程正如火如荼進行,一級城市污水處理率,包括上海、北京平均都已達到先進國家水準(超過80%、邁向90%),但環顧臺灣各縣市,其中六都(臺北、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中目前只有臺北市的污水處理率達到國際水準,其它5都及各縣市還落後很多,政府宜針對地下道污水處理與污水接管率的提升加緊規畫並嚴加督導落實以追上國際。
污水處理是處理水污染的重要過程,主要針對「生活污水」及「工業廢水」兩方面,以分離水中固體污染物並降低水中有機污染物和營養物,以減輕污水對環境的污染。
在生活污水處理方面,內政部規定所有住宅(涵蓋透天、集合式大樓)都必須有污水處理設備並確實完成污水收集管線的接管,否則無法獲得使用執照,但有諸多建物既使興建污水設備卻因維護成本考量,或因沒有長期維護而年久失修失去效用,讓法律規定的維護生活環境設備形同虛設,於此之際,政府除了一方面要帶頭趕上先進國家的污水處理步伐,另一方面要更加嚴格督察、取締,讓所有建築物都必須徹底利用污水處理設備否則可祭出重罰,雙管齊下才能邁入先進國家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