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瑞平被“雙開”

瑞金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瑞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中共贛州市委批准,贛州市紀委監委對瑞金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瑞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瑞平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和職工錄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劉瑞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贛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贛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瑞平開除黨籍處分;由贛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 廉潔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