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鼎控股再遭處罰 主承券商國融證券身陷其中同接罰單
(原標題:百億債務危機難解,三鼎控股再遭處罰,主承券商國融證券身陷其中同接罰單)
財聯社(北京,記者 陳靖)訊,深陷百億債務危機的三鼎控股再次收到監管層處罰。
10月30日,浙江證監局發佈一則行政處罰決定,對鼎控股及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浙江證監局表示,三鼎控股未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支持做好公司債券及資產支持證券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於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丁志民作爲公司董事長,劉冬梅作爲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對上述事項應承擔主要責任。
債務危機牽連主承券商,作爲主承券商,國融證券也收到了浙江省證監局發出的警示函。
浙江證監局表示,國融證券作爲三鼎控股公司債券的受託管理人,未能採取有效手段督促發行人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保證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未能在債券存續期內有效監督發行人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決定對國融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三鼎控股再接監管罰單
浙江證監局決定,對三鼎控股、丁志民、劉冬梅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誠信檔案。公司及前述人員應充分吸取教訓,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提高規範運作意識,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
根據“天眼查”顯示,三鼎集團系義烏的一家多領域、跨行業的民營企業,旗下擁有多家子公司從事金融、房地產、酒店、織帶、錦綸等業務,註冊資本300000萬人民幣,實控人爲丁志民、丁爾民、丁軍民三兄弟,法定代表人丁志民,該公司同樣是上市公司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
債務危機牽連主承券商
三鼎控股債券危機不斷。
此前違約的債券“17三鼎01”債券餘額3.44億元,票面利率7.5%,起息日爲2017年9月6日,期限三年,9月6日爲回售日,國融證券爲主承券商。
2019年9月7日,三鼎控股公告稱,由於受宏觀降槓桿、銀行信貸收縮、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等多重因素影響,公司流動性出現問題,償債壓力較大,導致本公司未能按時償付“17三鼎01”的回售本金及利息。
因無法按期兌付“17三鼎01”公司債券資金及利息,公司發行的“17三鼎01”、“17三鼎02”、“17三鼎03”、“17三鼎04”自9月6日起停牌。三鼎集團在關於“17三鼎01”無法按時兌付回售資金和利息的公告中表示公司將保持與債券持有人溝通,通過多種途徑努力籌集債券本息。對於持有人來說或許是遙遙無期的等待。
12月23日,浙江省證監局發佈了《關於對三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警示函》)。而作爲作爲三鼎債的主承銷商,國融證券亦收到了浙江省證監局發出的警示函。
浙江證監局表示,國融證券作爲三鼎控股公司債券的受託管理人,未能採取有效手段督促發行人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保證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未能在債券存續期內有效監督發行人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決定對國融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隨後記者就三鼎債後續進展以及接到警示函等問題致電國融證券,相關業務負責人曾表示,國融證券作爲受託管理人,爲保障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督促三鼎控股儘快兌付債券本息,受託管理人已於2019年9月組織召開了三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2019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
“會後,受託管理人將債券持有人會議相關情況及時告知三鼎控股,多次督促三鼎控股履行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要求三鼎控股制定並落實償債計劃及風險處置方案,要求三鼎控股履行償債保障措施並提供對外擔保明細及相關資產明細,督促發行人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截至目前,受託管理人正在有序推進仲裁、財產保全等事項的開展,以維護持有人的利益。”上述業務負責人告訴記者。
在整個券業日益強調內控管理的當下,仍不時有券商被查出合規建設存在問題,部分嚴重者遭到了監管層暫停業務乃至對高管“退薪”的嚴厲處罰。多位業內人士表示,在監管趨嚴態勢下,無論是券商參與主承銷債券的違約次數還是涉及違約的主承券商,相較去年均有明顯下降。違約並非終點,違約後的處置以及兌付進展受到市場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