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警用手銬遭妻子拍賣 警員被判罰抗告駁回
邱員之妻竟把警察丈夫的警用手銬,拿到蝦皮拍賣,法院裁罰2人各3000元。(圖:shutterstock/達志)
邱姓警員的妻子蔡女,身爲代課老師,卻在2023年間於網路購物平臺蝦皮上販售警用手銬,導致夫妻倆遭罰款新臺幣三千元。邱員不服,向臺中地方法院提出抗告,辯稱調職到雲林縣後,分局並未配發手銬,因此自行從國外網站購買了一副手銬供工作使用。然而,由於使用不順手,他便將手銬放置於妻子存放商品的房間(倉庫),卻被妻子拿去販售。
法官審理時指出,邱員明知妻子使用他的蝦皮帳號販售軍警用品,而他所購買的手銬屬於未經許可不得販售或持有的軍警用品之一,因此他將手銬放置於商品倉庫內,應知悉手銬極可能連同其他商品被妻子出售。基於此,法官裁罰夫妻各三千元。
邱員抗告時主張,他作爲一名警察,有正當理由持有手銬等軍警用品。他強調,手銬是因工作需要自行購買,但使用後發現不順手,故放置於妻子家中(倉庫)。他表示,不知情妻子已將手銬公開販售,且他已自費超過新臺幣五萬元添購自身裝備,奉公守法。
然而,法官認爲,邱員抗告時所述與其警詢時供述不符,且無法說明手銬不順手卻放置於妻子的倉庫(房間)而非自己的住處,顯然對妻子可能販售警用手銬存有不確定故意。因此,法官駁回邱員抗告,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