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批覆:關於劃定、撤銷、調整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9月21日,山東政府網發佈8個批覆(魯政字〔2024〕139號——146號),事關劃定、撤銷、調整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濱州、聊城、泰安、德州、日照、煙臺等城市多處水源地。具體內容如下: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劃定濱州市辛集窪水庫等3處飲用水
水源保護區的批覆
魯政字〔2024〕139號
濱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報批南海水庫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撤銷)方案的請示》(濱政呈〔2022〕34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市報送的辛集窪水庫、臺子水庫、博興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由你市政府負責印發並認真組織實施。劃定後,辛集窪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面積3.92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面積0.80平方千米;臺子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面積2.61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面積2.56平方千米;博興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面積3.47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面積0.72平方千米。
二、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賦予的職責,按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 773—2015)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魯政字〔2022〕196號)等有關規定,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落實主體責任,保障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
三、要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按照批覆劃定的範圍進一步勘界定標,依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誌技術要求》(HJ/T 433—2008)統一規範設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傳牌等標誌。因地制宜建設一級保護區隔離防護設施,完善道路交通、輸油輸氣管道穿越等防範措施,加大定期巡查和日常巡護力度,確保各類設施穩定運行。
四、要認真開展水質監測,定期公開水質信息。制定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加強應急演練。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健全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依法嚴厲查處影響飲用水安全的環境違法行爲。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撤銷濱州市黛溪水廠水源地等4處飲用水
水源保護區和原鄒平縣飲用水水源地
准保護區的批覆
魯政字〔2024〕140號
濱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撤銷黛溪水廠水源地等4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原鄒平縣飲用水水源地准保護區的請示》(濱政呈〔2024〕22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現批覆如下。
同意撤銷黛溪水廠水源地、城南水廠水源地、鶴伴水廠水源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其中,黛溪水廠水源地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面積0.12平方千米,城南水廠水源地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面積0.12平方千米,鶴伴水廠水源地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面積0.72平方千米,黛溪水廠水源地、城南水廠水源地、鶴伴水廠水源地三個飲用水水源地共同劃定的黛溪河流域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面積66.85平方千米;撤銷月河水廠水源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0.11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面積2.50平方千米;撤銷原鄒平縣飲用水水源地准保護區,面積102.76平方千米。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撤銷王光宇水源保護區和莘縣自來水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批覆
魯政字〔2024〕141號
聊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撤銷王光宇水源保護區和莘縣自來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請示》(聊政呈〔2024〕8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現批覆如下。
同意撤銷王光宇水源保護區,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6.12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面積7.46平方千米、准保護區面積179平方千米;撤銷莘縣自來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0.012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面積1.25平方千米。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劃定聊城市譚莊水庫等4處飲用水
水源保護區的批覆
魯政字〔2024〕142號
聊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劃定聊城市譚莊水庫等4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請示》(聊政呈〔2024〕7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市報送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由你市政府負責印發並認真組織實施。劃定後,譚莊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面積1.10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面積0.42平方千米;冉海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面積1.11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面積0.24平方千米;莘州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面積1.13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面積0.26平方千米;陳集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面積1.32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面積0.29平方千米。
二、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賦予的職責,按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 773—2015)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魯政字〔2022〕196號)等有關規定,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落實主體責任,保障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
三、要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按照批覆劃定的範圍進一步勘界定標,依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誌技術要求》(HJ/T 433—2008)統一規範設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傳牌等標誌。因地制宜建設一級保護區隔離防護設施,完善道路交通、輸油輸氣管道穿越等防範措施,加大定期巡查和日常巡護力度,確保各類設施穩定運行。
四、要認真開展水質監測,定期公開水質信息。制定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加強應急演練。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健全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依法嚴厲查處影響飲用水安全的環境違法行爲。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調整泰安市東武水源地和彩山水庫飲用水
水源保護區的批覆
魯政字〔2024〕143號
泰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申請調整東武水源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請示》(泰政呈〔2022〕19號)和《關於調整彩山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請示》(泰政呈〔2023〕24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市報送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由你市政府負責印發並認真組織實施。調整後,東武水源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面積0.91平方千米,准保護區面積47.67平方千米;彩山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面積2.60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面積10.33平方千米,准保護區面積24.62平方千米。
二、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賦予的職責,按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 773—2015)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魯政字〔2022〕196號)等有關規定,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落實主體責任,堅決依法清理整治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項目。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永久基本農田和耕地,要按照相關法規、政策規定進行管理,並嚴格控制化肥、農藥等非點源污染,保障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
三、要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按照批覆劃定的範圍進一步勘界定標,依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誌技術要求》(HJ/T 433—2008)統一規範設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傳牌等標誌。因地制宜建設一級保護區隔離防護設施,完善道路交通、輸油輸氣管道穿越等防範措施,加大定期巡查和日常巡護力度,確保各類設施穩定運行。
四、要認真開展水質監測,定期公開水質信息。及時更新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加強應急演練。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健全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依法嚴厲查處影響飲用水安全的環境違法行爲。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撤銷日照市嶠山水庫飲用水
水源保護區的批覆
魯政字〔2024〕144號
日照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撤銷嶠山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請示》(日政呈〔2024〕16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現批覆如下。
同意撤銷嶠山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0.21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面積22.20平方千米、准保護區面積58.55平方千米。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撤銷德州市溝盤河水庫和建德水庫飲用水
水源保護區的批覆
魯政字〔2024〕145號
德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撤銷溝盤河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請示》(德政呈〔2023〕14號)和《關於撤銷建德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請示》(德政呈〔2024〕14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現批覆如下。
同意撤銷溝盤河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0.12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面積0.98平方千米;撤銷建德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1.09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面積0.31平方千米。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調整煙臺市外夾河水源地飲用水
水源保護區的批覆
魯政字〔2024〕146號
煙臺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呈批煙臺市外夾河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技術報告和煙臺市外夾河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的請示》(煙政呈〔2021〕58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市報送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由你市政府負責印發並認真組織實施。調整後外夾河水源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面積5.48平方千米,二級保護區面積34.03平方千米,准保護區面積931.50平方千米。
二、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賦予的職責,按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 773—2015)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魯政字〔2022〕196號)等有關規定,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落實主體責任,堅決依法清理整治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項目。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永久基本農田和耕地,要按照相關法規、政策規定進行管理,並嚴格控制化肥、農藥等非點源污染;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相關開發利用活動,要滿足水源保護的要求,保障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
三、要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按照批覆劃定的範圍進一步勘界定標,依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誌技術要求》(HJ/T 433—2008)統一規範設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傳牌等標誌。因地制宜建設一級保護區隔離防護設施,完善道路交通、輸油輸氣管道穿越等防範措施,加大定期巡查和日常巡護力度,確保各類設施穩定運行。
四、要認真開展水質監測,定期公開水質信息。及時更新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加強應急演練。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健全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依法嚴厲查處影響飲用水安全的環境違法行爲。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