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中研院法律所業務費410萬 翁曉玲:原4107萬羨煞各大學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日表示,嚴審機關預算是立委職責,中研院「法律所業務費」預算4107萬,羨煞各大學法學院,民進黨及側翼這兩天又大軍出動,瘋狂抹黑她刪減中研院法律所業務費預算的提案,原預算是4107萬8千元,減列410萬。

翁曉玲表示,她的預算提案原文是,「鑑於政府財政負擔日益加重,財政壓力持續攀升,對資源配置造成極大挑戰,爲確保財政運行的穩定性與長期可持續性,各項支出必須根據實際需求與效益進行優化,將有限的財政資源聚焦於具有最大社會效益和長遠發展潛力的領域,確保每一筆開支均能達到最大的政策效應。中央研究院爲國際級學術研究單位,業務費用遠高於大學院系所說明欄上無從得悉連年支出成長緣由,基於經費撙節原則,爰減列該項預算410萬元,並請於一個月內提供經費撙節」,可受公評。

翁曉玲強調,她來自高教,在大學看到教授們競競業業作教學、作研究、出國參與學術交流,教授們及學校行政管理團隊,爲業務費用的捉襟見肘、巧婦難爲無米之炊而費盡心思,多數大學的法學院,一年100多萬的業務費,比比皆是。

翁曉玲表示,看看民國114年度部分大學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預算,整體臺大4232萬6千元、政大3572萬元、中興大學109萬3千元,對照中研院單一系所,法律所的業務費4107萬8千元,差距天差地別。然該幾所頂尖大學不論量能、師生數,都令人敬佩,爲何政府不能將更多資源合理的分配給頂大呢?

翁曉玲認爲,114年預算案審查過程中,各社羣平臺充滿各種虛僞不實假訊息,部分親綠媒體還推波助瀾,助長了謠言傳播。立法委員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監督查覈預算案編列的合理性,依照預算法,對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進行刪減或凍結,這是自立法院運作以來每年不變的原則。

翁曉玲提到,昨日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冗長髮言,不進入主題、不就事論事協商,最後無進展的散會,大家都看到了,現在民進黨再針對國民黨的預算提案不好好協商溝通,先進行毀滅式攻擊,全面抹黑立法委員的監督。不容許賴政府揮霍浪費,任何一筆錢都要用在刀口上,不合理的花費,即便再小的錢也不該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