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便宜撿好康」網購面交手機 20歲狼載到泰山體育場旁指侵
▲少女和黃男相約討論手機保固,沒想到誤上狼車遭指侵,事後不敢告訴男友和家人。(圖/示意照/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新北市一名20歲黃姓男子在「便宜撿好康」網站販賣二手手機,見買主是一名16歲少女小萱(化名),竟起了色念,不只指侵甚至還拉她的手打手槍。少女男友事後發現她不對勁,追問之下才驚覺她遭蹂躪。沒想到黃還否認犯行,辯稱少女想當他的女友纔會幫他,被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
起訴指出,事發於2016年12月,黃男以討論手機保固爲由,約小萱到超商見面,但他稱超商ATM不好操作,要求換地點叫她上車。他把人載到泰山體育場附近,鎖上車門不讓她下車,恐嚇她自己是詐騙集團,認識很多黑道,曾因不爽就動手教訓別人。
小萱嚇得不敢反抗,任由黃男親吻、摸胸和指侵。黃因被後方車輛按喇叭,將車開到無人的暗巷內,繼續伸出狼爪,甚至拉她的手打手槍。
小萱事後擔心家人恐被波及不敢講,直到被男友發現怪怪的,在對方的追問下才說出來。小萱父親得知黃男惡行後,氣得帶女兒報警。
黃男一開始偵訊時否認犯行,辯稱不同意小萱說要分期付款,載她到她的打工處,就放人下車;直到聽到檢方表示,在她的外套和內褲驗出他的DNA,他才改口說時間太久忘記了,還瞎掰是少女想當他的女友,心甘情願幫他打手槍。
但新北地檢署認爲,若黃男所言屬實,小萱想當他的女友,那爲何不一開始就說出來,提出對自己的有利證詞;且被害人事後出現焦慮、情緒低落等症狀,因此不採信他的辯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