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津貼溢領 桃市限2個月還清

中央要求今年起社會福利津貼當月發,以致與死亡登記時間落差,溢領件數增加,桃園市政府發現事後追討耗費不少時間人力,一筆錢往往得花半年才追得回來,社會局爲此訂定催收辦法,限2個月內還清,若未還清,將從家戶其他社福補助款抵扣,狀況特殊者經查覈可分期,最多可分60個月。

社會福利津貼請領,過去透過戶役政系統、社會系統勾稽,溢領的狀況不嚴重,中央今年要求當月發,桃園市政府發現請領人死亡,而家屬未即時通報,又或者是請領人家中具工作能力人口有變而未通報,經查訪民衆多半以不知需要通報、公文不見、未收到通知或沒時間處理等理由答辯。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目前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和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3項社會福利,總數約3萬人,每個月核發給民衆的金額大約2.5億元,清查溢領金額約總數的0.5%到0.7%,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則認爲發出去的津貼追討不易,不斷勾稽到最後,每月約有10件。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指出,溢領或重複領取津貼,雖然多數都能追回,但以往沒有還款明確規範,有些民衆不理會,連發3次公文才處理,時間一拖就是半年,耗費不少行政資源。

爲此,桃園市政府訂定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溢領款催繳及帳務註銷作業要點,明定溢領款項須60天內繳還,逾期欠款將優先從家戶其他社福補助抵扣,如家戶無其他社福補助又未提出理由申請分期繳納,將送行政執行。

社會局表示,桃園4月溢領款項約140萬元,5月新制上路後,已追回73萬餘元,但由於6月學期結束、學生資格有變,溢領情況有增加,目前款項累計180萬餘元,將持續宣導相關政策及勸說。

臺中市社會局表示,中市6項社福津貼溢領率初估不到0.05%,低於中央社福考覈的標準;若未符合資格、死亡遷出等因素,事後比對請家屬繳回,可分期最多36期,若未繳回,將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