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人力缺口大 勞動部預告外國人也可當社工師
勞動部2日預告草案,擬開放外國人可以從事社會工作師。(報系資料照)
依社會工作師法規定,外國人可以應社會工作師考試,但現行並未開放外國人在臺灣從事社工工作,勞動部2日預告草案,擬開放外國人可以從事社會工作師,但要求僱主應爲立案團體、評鑑合格機構等,並修正評點制,增加僑外生留臺機會,即日起預告14天。
依發展署預告的「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去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指出,衛福部考量社工團體意見、社會工作師法意旨、本國社工就業影響性及社工服務範圍涵蓋多元文化與新移民族羣等因素,建議新增社會工作爲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預告草案明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社工會作師工作應取得我國核發的社會工作師證書,並開放公立社會福利、勞工、司法、衛生機關(構),立案的民間社會福利、勞工、司法、衛生機關(構),經立案的團體、公私立大專院校、中小學,經中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鑑合格機構及其他社工師定執業登記處。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員表示,2004年後白領專技人員雖然由勞委會(現爲勞動部)規劃,原則上尊重各目的主管機關,而現行法令並未開放外國人從事社工,但許多僑外生來臺就讀社工系,但畢業後卻無法從事工作,衛福部提及依社工師法並未限制外國人不得擔任社工,勞動部則是配合衛福部評估開放,但仍限定要通過我國核發的社工師證照才能在臺從事社工工作。
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玉琴說,過去僑外生亟使讀完4年社工系、考上社工師證照仍無法留在臺灣工作,對於此次修法讓取得社工師資格的外國人留臺工作表示歡迎。
此外,爲增加僑外生留臺機會,勞動部此次也預告修正評點制點數規範,只要在臺實習經驗逾1年就可獲得10分,並把領取政府提供獎學金點數提高至20點,依評點制規定只要獲得70點以上就可以留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