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人力荒?勞動部預告修法 擬開放外國人也可當社工師

勞動部今預告「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其中增訂社會工作師工作爲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意即未來只要通過社工師國考、取得社工師證照,外國人也可以在臺灣擔任社工師。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解社工人力荒?勞動部今預告「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其中增訂社會工作師工作爲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意即未來只要通過社工師國考、取得社工師證照,外國人也可以在臺灣擔任社工師。

衛福部去年發函指出,外國人得應社會工作師考試,領有社工師證書的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執行業務,應依法經申請許可後,始得爲之。考量 社工團體意見、社會工作師法意旨、本國社工就業影響性、社工服務範圍涵蓋多元文化與新移民族羣等因素,建議新增社會工作爲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員說,經衛福部評估,社工師法的意旨,本來就沒有限制外國人從事社工師,加上很多在國內的僑外生就讀社工相關科系,畢業後可以報考我國專技高考,取得社工師證照,卻無法在國內從事社工相關工作,經整體考量後,衛福部評估建議可開放新增社工師爲專技工作,勞動部也尊重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配合修法。

預告修正草案明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社工會作師工作應取得我國核發的社會工作師證書,並開放公立社會福利、勞工、司法、衛生機關(構),立案的民間社會福利、勞工、司法、衛生機關(構),經立案的團體、公私立大專院校、中小學,經中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鑑合格機構及其他社工師定執業登記處。草案預告期爲14天。

官員說,不管是僑外生,或是其他身份別的外國人都在開放範圍裡,前提是這些外國人必須通過臺灣的社工師國考,取得社工師證照,才能在臺擔任社工師。

對此,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玉琴說,許多在臺灣就讀社工系的僑生,對臺灣社會文化、社會工作有相當的瞭解,但礙於僑外生留臺就業有行業別限制,現在開放新增社工師,當然很歡迎。

勞動部今預告「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未來只要通過社工師國考、取得社工師證照,外國人也可以在臺灣擔任社工師。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