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金額約5億元 安圖生物提起海外仲裁
本報記者 張悅 曹學平 北京報道
近期,安圖生物(603658.SH)披露一則公告。其向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仲裁申請已提交併獲得受理,該仲裁事項緣於幾年前的一筆投資。
2018年,安圖生物以近1000萬歐元的價格認購Mobidiag Oy(以下簡稱“Mobidiag”)的386.4萬份R類股份,成爲Mobidiag股東。同時雙方約定共同出資在國內成立合資公司並開展業務合作。
2019年,雙方的合資公司鄭州安圖莫比分子診斷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圖莫比”)成立。2019年和2021年,Mobidiag分別與安圖莫比、安圖生物全資子公司安圖實驗儀器(鄭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圖儀器”)簽署《許可、開發和分銷協議》(LDDA)、《生產協議》(CMA)。
根據安圖生物公告,2021年11月,Mobidiag以電子郵件形式發出單方終止上述協議的通知。溝通無果後,安圖生物、安圖莫比以及安圖儀器以Mobidiag爲被申請人,向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提起仲裁,並提出了十餘項仲裁請求。
就仲裁的相關情況,《中國經營報》記者致函致電安圖生物方面,截至發稿未獲回覆。
Mobidiag是總部位於芬蘭的一家高科技企業,主要從事分子診斷類產品的設計、研發、生產及銷售。擁有Amplidiag、Novodiag兩個成熟技術平臺。在法國巴黎、英國波克夏、瑞典斯德哥爾摩、芬蘭赫爾辛基等地擁有下屬企業。
從彼時股權收購公告中可以看出,安圖生物格外看好國內POCT(即時檢驗)市場。公告顯示,Mobidiag所擁有的Novodiag屬於核酸分子診斷中POCT領域的前沿技術。“目前,學術界、企業界及投資界均公認這類技術是該領域開發創新產品的重要方向和投資熱點,但由於其技術起點和集成度均很高,因此開發難度高,資金和時間消耗巨大,成本控制困難,導致迄今爲止國內缺乏此類技術,國際上也僅有少數幾個企業開發出成熟產品並獲得醫療器械註冊。”
2018年,安圖生物與Mobidiag簽署投資《合資合同》(JVC),共同出資在中國設立合資公司安圖莫比,其中安圖生物以貨幣出資800萬歐元持股65%,Mobidiag以貨幣出資430萬歐元持股35%,截至2021年6月,雙方認繳的出資金額均已實繳到位。
2019年5月,Mobidiag與安圖莫比簽署LDDA,Mobidiag授予安圖莫比在約定區域內商業化初始產品的權利。2021年2月,Mobidiag與安圖儀器簽署CMA,約定安圖儀器將爲Mobidiag生產Novodiag儀器。
而時間來到2021年11月10日,Mobidiag以電子郵件形式發出單方終止上述協議的通知。終止的理由爲,安圖莫比在未獲得Mobidiag事先同意的情況下進行了引物技術研發並申請專利;向安圖生物披露了Mobidiag的涉密技術信息,違反了與其簽署的LDDA的約定。
安圖生物方面表示,公司不認可上述Mobidiag終止行爲的效力及終止理由。後經各方溝通無果,安圖生物、安圖莫比以及安圖儀器於4月23日以Mobidiag爲被申請人,向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請,並於4月26日收到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下發的受理確認書。
而在Mobidiag提出終止協議前,2021年4月,Mobidiag股東與Hologic,Inc.簽署股權出售協議,計劃將其全部股份出售給Hologic,Inc.,安圖生物將持有的Mobidiag 7.63%的股權以約4609萬歐元的價格同步出售。公告當時表示,本次交易不影響公司與Mobidiag所設立的合資公司在中國區域基於Mobidiag的Novodiag技術平臺相關獨佔性許可使用權,不影響合資公司正常運營。
但雙方最終還是走向了仲裁之路。
根據雙方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仲裁庭做出的任何仲裁裁決均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仲裁庭另有規定外,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根據公告,安圖生物等申請人提出了十餘項仲裁請求,包括Mobidiag因違反相關約定而造成的損失合計約5億元,具體金額將在適當時候予以確定。案件尚未開庭審理,預計對公司損益產生正面影響或產生較小負面影響。
(編輯:曹學平 審覈:童海華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