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林義傑「著作權蟑螂」案 律師未繳18萬遭撤銷緩起訴

臺北地檢署(資料照)

超馬好手林義傑(現改名林瀚𩧴)被控涉嫌經營「真相智財顧問公司」,與多名律師、會計師合作,找影視公司授權抓盜版索求和解金,估計共獲利90餘萬元,其中涉案的鄭姓律師、余姓會計師、陳姓員工3人因認罪獲緩起訴處分確定,結果臺北地檢署執行科發現鄭姓律師、陳姓員工2人均未支付18萬元處分金,30日撤銷2人緩起訴,近日會依《律師法》起訴2人。

北檢調查,林義傑2021年成立真相智財顧問公司,同年7、8月取得2家知名影視公司3個月的取締盜版專屬授權,並約定將2成和解金分潤給影視公司,再和3名律師、1名會計師合作,透過科技公司許姓負責人上網遍尋非法下載網路IP,再交由律師事務所遞狀,向全國各地檢警提告抓盜版,逼網友支付和解金。

檢方查出,林義傑等人在半年間提起訴訟超過千件,光4部影片就提告上千個網友IP,造成各地檢警辦案癱瘓,有檢察官將案件移轉管轄至其他地檢署,還被林的律師檢舉「濫權」不當移轉管轄。

但林義傑在全國「亂槍打鳥」提告案件極大部分都被檢察官不起訴,僅約20多件成案,林義傑的律師出面與網友洽談和解金,並要求每案3萬元至5萬元不等和解金,部分網友因擔心官司被迫支付和解金,檢警估計林義傑等人共獲利90餘萬元,其中律師抽傭2成。

檢警去年6月拘提林義傑到案,檢方訊後諭令林20萬元交保,林曾喊冤「我做正義的事情,被列爲嫌疑犯人,這是很糟糕的事情,我沒有做違法的事情」,影射他是被檢警「查水錶」。但檢方不採信林說詞,認定林義傑不具律師資格,卻以不合法的抓盜版專屬授權契約,勾結律師從事包攬訴訟行爲,去年9月7日依違反《律師法》、《刑法》包攬訴訟罪起訴林、2名律師共6人。

另涉案鄭姓律師、余姓會計師、陳姓員工3人因認罪,北檢給予獲緩起訴處分,檢方命3人須分別支付公庫18萬元、30萬元處分金。北檢並依職權向高檢署再議,經高檢署審覈後認爲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因此鄭、餘、陳3人獲緩起訴確定。

但北檢發現鄭、陳2人未在期限內各支付18萬元處分金,違反緩起訴條件,因此今天撤銷2人的緩起訴處分,近日將依法起訴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