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承租社會宅被打槍 男爲符合資格!終結39年爛婚

申請承租社會宅卻被打槍,男子爲了符合資格,終結39年爛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均化名)1985年結婚,育有2個孩子,但婚後3年多,小萱卻帶孩子搬到國外,從此再也無法連絡,就算小萱有回臺,也未跟他聯繫。阿國日前申請承租社會住宅時,得知需評估配偶資料,由於他與小萱及孩子們分居30多年,就算見面了也不認識,因此憤而訴請離婚,藉以符合租屋資格。

法院審理,阿國指稱,自從小萱在1989年帶着孩子們離境後,雙方分居迄今已經35年,毫無互動也無聯繫,婚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而小萱經法院合法通知,未在言詞辯論期間到場,對於阿國的之主張,小萱也未提出書狀爭執。

法官考量,雙方分居迄今已逾35年,這段時間並無任何夫妻情感互動,顯然已有數十年未維持夫妻之正常生活,婚姻中夫妻彼此扶持之特質已蕩然無存,彼此經長期分離已無情感,對於對方的生活情況完全不瞭解,僅存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

法官審酌,2人的婚姻早名存實亡,依一般人之生活經驗,雙方婚姻難以期待可修復,顯然無法繼續婚姻共同生活,若仍強求維持婚姻之名,而無婚姻之實,不僅無法改善現況,反徒增雙方於歲月中虛度。

法官認,雙方婚姻已生破綻,而且無回覆之希望,有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判決雙方離婚,於法有據,應予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