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交通維持也無法阻止中捷意外 運安會提6改善
▲臺中捷運去年發生遭起重機吊臂入侵事故。(資料圖/民衆提供)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中捷去年5月10日遭施工桁架入侵釀1死15傷,運安會今(20日)直言,該案即便提出交通維持也無法阻止桁架斷裂入侵中捷。運安會也提6項改善,包括中捷重新檢視緊急停車相關設備規範及事故應變、交通部重新檢視修訂「大衆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及鐵路禁建限建法規、勞動部建立塔式起重機拆除作業指引。
中捷去年發生建商施工桁架入侵意外,列車卻仍載客發車,保全一度揮手示意,隨車站務員一度不解其意,隨後發現異常,緊急取出鑰匙打開緊急煞車按鈕,不過作業時間需15到16秒,列車12秒後就以43.7公里時速撞上,釀1死15傷,唯一可救命的阻止月臺門關閉阻擋列車出發,也因月臺保全未受訓,無法阻止憾事。
運安會今提出與風險有關相關調查發現,包括大衆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未規範施工廠商對於建築物高空吊掛作業,需進行風險評估及提出預防措施;施工廠商於鄰接重要交通要衝之建築或營繕工程所提出之施工計劃,由中央及地方機關各自審查,未有整體性之聯合審查機制;國內無相關塔式起重機拆除作業之細部操作程序可供廠商依循;臺中捷運未明確規範「緊急停車之授權機制」,亦未律定「簡短緊急停車用語」及「事故後列車巡檢程序」。
運安會也提6項改善建議,針對施工單位,運安會要求宇球國際興業公司應明確規範吊掛操作人員於操作塔式起重機時,應遵守「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不得以搖撼或拖拉物件等不當方式從事起重作業,避免以斜拉方式吊掛物件,導致桁架不當受力而挫曲斷裂;致嘉謜工程行應明確要求吊掛現場指揮人員提醒拆除機操作人員,不得以搖撼或拖拉物件等不當方式從事起重作業。
▲運安會鐵道調查組組長吳吉村。(圖/記者李姿慧攝)
運安會鐵道調查組組長吳吉村表示,調查發現廠商拆除桁架程序和原廠手冊沒有相關規範細節,國內也沒有相關規範,造成廠商便宜行事,因此也建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建立塔式起重機拆除作業指引,以利施工廠商依循指引建立標準作業程序,避免依經驗作業而產生如使用不當輔助工具或不當操作之風險。
另吳吉村表示,該起事故對交通要衝高空作業審查,着重對橋樑軌道穩定性,對風險評估和預防措施沒有要求,中央地方各自審查,沒有聯合審查機制,沒有申請交通維持計劃,不過即使申請,也可能無法辦法阻止桁架侵入。
吳吉村指出,運安會也建議交通部重新檢視或修訂「大衆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及鐵路禁建限建相關法規,規範臨捷運及鐵路從事高空吊掛作業之施工廠商,應提出高風險施工項目之風險評估及預防措施,全面維護鐵道營運安全。
運安會也建議臺中市政府建立鄰近交通要衝之建築工程作業聯合審查機制,由建築管理、職業安全、交通管理及營運機構共同參與審查,以利全面辨識相關影響交通安全之危害風險。
針對臺中捷運,運安會也提出改善建議,重新檢視緊急停車相關設備與規範及行車事故應變規定,包括評估設置車站緊急停車按鈕、建立簡短之緊急停車通訊用語、明確規範緊急停車決策之授權,以利人員於緊急狀況時立即執行緊急停車動作,並明訂事故後列車巡檢程序,確認是否有人員受困或外物掉落於車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