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臂砸進中捷調查結果出爐!運安會點名臺中捷運改善4件事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20日公佈去年中捷外物入侵事故最終調查報告。(本報資料照片)
興富發位於臺中的建案去年5月發生塔式起重機桁架砸進臺中捷運事故,列車撞上造成1死15傷,事件經過1年多,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今公佈最終調查報告,分別針對工程行、勞動部、交通部、臺中市府及中捷公司給出6大改善建議。運安會表示,此案爲國內首次無人駕駛系統第一次有這麼大型的外物入侵事故,運安會從法規面、設備面全面提出改善建議。
運安會主任調查官、鐵道調查組長吳吉村指出,針對宇球國際興業有限公司,建議應明確規範吊掛操作人員於操作塔式起重機時,應遵守「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不得以搖撼或拖拉物件等不當方式從事起重作業,避免以斜拉方式吊掛物件,導致桁架不當受力而挫曲斷裂;致嘉謜工程行,應明確要求吊掛現場指揮人員提醒拆除機操作人員,不得以搖撼或拖拉物件等不當方式從事起重作業。
吳吉村表示,建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建立塔式起重機拆除作業指引,以利施工廠商依循指引建立標準作業程序,避免依經驗作業而產生如使用不當輔助工具或不當操作風險。
同時建議交通部重新檢視或修訂「大衆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及鐵路禁建限建相關法規,規範臨捷運及鐵路從事高空吊掛作業之施工廠商, 應提出高風險施工項目的風險評估及預防措施,全面維護鐵道營運安全。
也建議臺中市政府建立鄰近交通要衝的建築工程作業聯合審查機制,由建築管理、職業安全、交通管理及營運機構共同參與審查,以利全面辨識相關影響交通安全的危害風險。
吳吉村說,針對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建議重新檢視緊急停車相關設備與規範及行車事故應變規定,包括評估設置車站緊急停車按鈕、建立簡短緊急停車通訊用語、明確規範緊急停車決策之授權,以利人員於緊急狀況時立即執行緊急停車動作、明訂事故後列車巡檢程序,以利確認是否有人員受困或外物掉落於車底。
運安會運輸安全組長鄭永安補充,《運輸事故調查法》規定,提供給政府機關的改善建議,該機關應於收到報告90天內提出處理報告,針對建議若認爲可行,就要提出分項執行計劃,若沒做完,將報至行政院納入列管,列管後每半年都須回報執行情形,也會審視其進度,持續至行政院認爲可解除列管爲止。
針對運安會建議,交通部已於5月24日預告修正「大衆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盼強化防護捷運沿線兩側高架路段捷運設施的高空吊掛作業監督管理,建立巡查機制。交通部表示,修正案預告期2個月,若外界有相關意見,就還須再討論修正,若都沒其他意見,就會依程序辦理,盼儘快執行,發佈實施時會同步發文給各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