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臂砸中捷案 監院完成調查 勞動部職安署、中捷 被糾正
臺中捷運公司10日表示,在510事故後已針對緊急應變措施推動9項精進作爲,並增設18座車站月臺緊急停車按鈕裝置。(本報資料照片/林欣儀臺中傳真)
興富發建設臺中南屯「文心愛悅」建案去年5月10日中午拆除塔吊時,疑因鋼索斷裂,吊臂從31樓掉落、砸進中捷軌道,捷運列車直接撞上,造成1死15傷。監察院調查後發現,勞動部職安署、臺中捷運公司有疏忽,10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兩單位。
對此,中捷表示,事發後已針對緊急應變措施推動9項精進作爲。勞動部職安署則表示虛心接受,正在修訂「起重機具作業安全管理計劃(範例)」,要求事業單位採用風險評估技術擬訂安全作業方法或標準作業程序強化作業安全,將盡快公佈。
監委王幼玲、王麗珍、葉宜津調查發現,該拆除塔式起重機的建築是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該吊掛作業勞工未依規定操作,且未採取安全作業方式,便宜行事以鐵製板手充當假固定插銷的不當固定方式,又以拖拉方式拆除,導致拆除機伸臂彎折破壞,落入捷運軌道,凸顯國內營造業長期輕忽工安。
至於中捷公司,監委認爲,異物掉落軌道後,曾出現10筆電力告警,後續逐秒陸續出現多筆電力告警,行控中心視電力故障態樣已消失,卻未確認故障位置及受影響範圍,錯失處理時機。異常狀況緊急停車的應變程序未合理周妥,事故發生後,巡檢範圍也未包含列車兩端車頭軌道區、車廂與中央走道間隙等處。
中捷表示,在檢視事發過程並深切檢討後,已針對緊急應變措施推動9項精進作爲,包括優化電力異常告警處置、標準化月臺保全險阻手勢、優化旅客搜救處理、針對人員操作涉及不同需求的部分洽原廠協助進行優化等;另增設18座車站月臺緊急停車按鈕裝置,於去年10月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