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就業困境重重!3成月薪竟未達基本工資
爲了解身心障礙者的勞動狀況、就業情形及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需求等資料,勞動部在去年6月至7月辦理「身心障礙者勞動狀況調查」。(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爲了解身心障礙者的勞動狀況、就業情形及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需求等資料,勞動部在去年6月至7月辦理「身心障礙者勞動狀況調查」,指出臺灣身心障礙者的勞動力參與率21.9%,失業率7.1%,但有約百萬名非勞動者無法工作,另外雖然有高達9成的身心障礙勞動者認爲自身沒有發生差別待遇,但仍有3成的就業者月薪仍未達基本工資水準。
調查報告顯示,這次調查計回收有效樣本1萬4173份,截至2024年5月,臺灣地區15歲以上身心障礙民間人口,不含植物人、現役軍人、監管及失蹤人口等在內共有116.8萬人,勞動力25.6萬人,其中就業者23.8萬人,失業者1.8萬人,勞動力參與率21.9%,失業率7.1%。
其中身心障礙者所從事的行業中,以製造業佔22.5%最多,批發及零售業佔14.9%次之,而身心障礙就業者每週經常性工作時數平均爲37.4小時,其中包含經常性加班1小時,另外每週經常性工作時數未滿40小時者佔3成3,40小時以上者佔6成7;每月主要工作收入平均爲3.1萬元,較2019年5月增加2000元,但未滿4萬元者佔45.9%,4萬元以上者佔21.6%,另低於基本工資者佔32.5%,其周工時未滿30小時者佔約6成。
調查報告也發現,身心障礙就業者在就業或勞動參與有遇到困難者佔28.2%,所遇困難以「工作時間或內容不適合自己」佔13.9%最多,「找不到長期性的穩定工作」佔9.1%次之,不過絕大多數的身心障礙受僱者認爲,自己在工作場所未因身心障礙身分而受到不公平待遇者,高達92.1%,有受到不公平待遇者佔7.9%。
至於身心障礙失業者,報告顯示曾遇有工作機會卻未就業者佔37.4%,以「工作時間或工作量超出負荷」17.9%最多;未曾遇有工作機會者佔62.6%,所遭遇之困難以「找不到專長技能(含證照資格)合適的工作」佔34.6%最多,「找不到工作時間或工作量合適的工作」佔17.2%次之。
報告發現,身心障礙失業者希望受人僱用佔90%,其中希望工作類型爲全時正式工作者佔57.7%,希望從事非典型工作之主要原因爲「體力限制」佔16.1%;希望自行創業佔10%,其最需要政府協助之項目以「提供創業諮詢與輔導」、「提供創業補助」均佔3.4%較多。
報告指出,身心障礙失業者希望從事的職業以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佔26.5%最多,逾6成希望之每月收入未達3萬元,主要是因希望從事部分工時工作,希望月薪達基本工資者達18.7%,達基本工資至未滿3萬元者佔45.2%,3萬元至未滿4萬元者佔25.4%,4萬元以上者佔10.7%。
另外非勞動力91.2萬人,未參與勞動原因以「高齡(65歲以上)」佔 60.7%最多,「因身心障礙、傷病或健康不良而無法工作」佔32%次之;而身心障礙非勞動力中有工作能力者佔14.4%,其有工作意願者佔7.7%,有工作能力及意願但未找工作之主要原因以「沒有適合的工作」佔44.2%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