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不合格雞翅尖,昆明一食品公司被罰8.6萬元

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從雲南省市場監管局獲悉,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的食品安全抽檢中,發現雲南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2家經營單位、1家生產單位。

曲靖福成大爾多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由昆明熱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型號爲268克/袋的香辣雞翅尖,經檢驗,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昆明熱朝食品有限公司共生產該批次香辣雞翅尖100袋,共計26.8公斤,貨值400元,已銷售100袋,無庫存。當事人及時對已銷售的不合格產品採取召回措施,未收到應召回產品。經調查,昆明熱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多批次不合格香辣雞翅尖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積極配合,主動採取召回措施並開展原因排查,提供相關生產、銷售記錄。昆明市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600元,處罰款86000元的行政處罰。

西山區潤思逸食品店在某網站平臺銷售的規格型號爲150g(10g/袋×15袋)/盒的孕全素孕婦專用營養素,經檢驗,葉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經調查,西山區潤思逸食品店共購進該批次孕全素孕婦專用營養素20盒,共計3公斤,貨值2079.44元,已銷售20盒,無庫存。而當事人購進的20盒產品全部用於抽樣檢驗,未對外銷售,故無召回產品。該食品店銷售不合格孕全素孕婦專用營養素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的規定。昆明市西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免於行政處罰的決定。

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 王磊

一審 曹婕

責任編輯 羅秋旭

責任校對 易科彥

主編 何曉宇

終審 編委 李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