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生世世我愛你? 夫毀「愛情契約」棄癌妻遭判賠半薪
臺東一名方姓女子得乳癌,擔心切除乳房後,丈夫會離棄她,於是要求丈夫簽下「愛情契約」保證永遠愛着她,沒想到這名女子之前的預感成真,丈夫退休後真的跟「小三」跑了,法官判夫必須履約,將一半退休俸給妻。
「本人王XX(丈夫)茲保證永遠愛着方XX(妻子),永遠保護她,絕無貳心,若是拋棄她(妻子),我的收入將一半分給她運用,恐口說無憑,特立此據」。方姓女子民國95年間,發現罹患乳房癌,醫生診斷必須切除乳房,方女情緒陷入低潮,擔心切除乳房後丈夫不再愛她,經丈夫一再保證「生生世世」愛着她,方女才同意切除乳房,保住性命。
方女想不到自己之前擔心的事情竟然會發生,丈夫民國99年從空軍志航基地退伍後,忽然不告而別,丟下妻女,方女從女兒口中得知,丈夫有了「小三」,且和「小三」另築愛巢,於是向丈夫提起「履行契約訴訟」。
法官把契約書送到調查局做比對,證實確爲丈夫親寫,女兒也出庭作證,表示父親曾打母親,也對家庭不聞不問。最後法官認爲丈夫必須履行「愛情契約」,將一半退休俸給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