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將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污染治理等項目納入各級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

生態環境部印發《生態環境部門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強化財政金融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污染治理等項目納入各級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一視同仁給予財政資金支持。發展綠色金融,推動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等模式創新, 加快推進氣候投融資試點,適時開展盈餘碳排放權(配額)抵押機制建設,解決民營企業環境治理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生態環境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