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照相」罰太吵汽機車!儀器準確度、背景音干擾遭疑 環保署迴應了

臺南市環保局祭出科技執法,使用「車牌辨識系統」結合「噪音監測儀」。(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環保署將修法參考測速照相,推「超音照相」,只要行駛中的汽機車噪音超過標準就會自動偵測,直接將1800元至3600元罰單寄到民衆手中,最快今年10月上路消息一出引來民衆正反兩面意見,環保署今(12日)聲明,這是基於「抓吵」的精神,只要車主無「不當操作駕駛或不當改裝」,就不會有超標被罰疑慮。

網友們留言討論熱烈,大部分都支持說「超讚!」、「ㄧ堆人人生成就只剩拔消音器而已,根本沒考慮別人感受,吵死人」、「太好了」,有人還說「同意,有些騎機車真的改的太大聲,從旁邊開過去還以爲發生什麼事了」。但部分人認爲「又要搶錢」、「很同意噪音是很擾民沒錯,但噪音法規不一致也很擾民,請問原廠出廠也是依這標準驗嗎」、「每臺車原廠噪音值本來就不同,到底以什麼爲基準?」,和「大馬路吵雜的因素那麼多,之前就有原廠車被拍,覺得半夜使用會比較合理」。

飆仔無所遁形新北科技執法再強化,擴增車辨及噪音偵測設備。(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署說明,採用類似車輛測速照相原理,新增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措施,未來可讓地方環保單位加強管制高噪音車輛,減少民怨發生。另外針對近期各界關切本次新增措施是否影響民衆行駛道路權益儀器準確度及是否易遭環境背景噪音干擾等問題聲明以下3點:

1、基於「抓吵」的精神,只要車主無「不當操作駕駛或不當改裝」,就不會有超標被罰疑慮。

2、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皆需經過第三方認證並校正符合規範始得做爲裁處執法工具

3、聲音照相執法程序,包含背景噪音監測與修正流程,妥適排除背景噪音影響。

▲ 環保署表示聲音照相只「抓吵」。(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署表示,爲擬定未來管制音量值,也分析近年全臺陳情案件,主要集中於鄰近民衆住宅市區道路,其道路速限系介於30~70 km/h之路段(其中低於道路速限50 km/h約佔84%),並彙整近年各廠牌車輛審驗測試數據,其中,在全油門狀態下,50 km/h速度時皆未超過86分貝;50 km/h<至≦70km/h時未超過90分貝,故依不同道路速限訂定:「道路速限≦50 km/h及50 km/h<道路速限≦70km/h分別爲86與90分貝」。

環保署強調,這是基於「抓吵」的精神,只要車主無「不當操作駕駛或不當改裝」,就不會有超標被罰疑慮。修法草案預告期間至今年9月4日止,各界都提供相關意見,審慎評估修正草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