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照相設備布建不均 臺中市噪音車檢舉數高設備卻少
噪音車惹人厭,環境部到去年已累積補助213臺聲音照相設備,以增加各地方稽查執法量能。(本報資料照片)
噪音車惹人厭,環境部到去年已累積補助213臺聲音照相設備,以增加各地方稽查執法量能,但審計部報告指出,噪音車檢舉件數最高的臺中市,只獲13臺設備,新北市、臺北市、臺南市等檢舉件數較低的縣市,獲補助的臺數卻更多,且臺中市、基隆市共18鄉鎮市區噪音車檢舉件數具一定規模,卻連一個設備都沒有。
環境部2021年起補助各地方政府優先在人口密集區、都會區、民衆陳情及輿情重點地區設置聲音照相設備,到去年爲止,已累積補助213臺,亦鼓勵地方政府依噪音車輛檢舉案件數量自行布建聲音照相設備。
審計部報告顯示,臺中市去年度噪音車檢舉件數最高,共7萬5567件,但轄內布建設備數量僅13臺,但新北市檢舉件數9925件,卻設有36臺、臺北市檢舉件數8173件,設置23臺、臺南市檢舉件數5024件,設19臺,甚至桃園市及高雄市檢舉件數分別爲4062件及3297件,轄內布建設備還有27臺及19臺。
進一步篩選2021至去年累計噪音車檢舉件數1000件以上地區,審計部報告顯示,臺中市及基隆市所屬共18個鄉鎮市區,完全未布建聲音照相設備。
審計部報告指出,環境部應督促地方政府適度增補聲音照相設備數量,並滾動依噪音車檢舉熱區及特性,妥善規畫布建點位區域合理性,以發揮遏阻作用。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長張順欽表示,各地方政府擁有的聲音照相設備分爲買斷及租賃,主要由環境部補助買斷,並依其財力請地方負擔一定比例費用,但因買斷後需要人力、經費維護,地方政府也會自行租賃設備,臺中市擁有13臺獲環境部補助聲音照相設備,並不代表該市只有13臺,其實中市府亦自行設有50臺二級聲音照相設備。
至於臺中市、基隆市部分鄉鎮市區未設置聲音照相設備,張順欽表示,考量到各區設置聲音照相設備,數量太多,會請地方政府機動調整既有設備至車輛噪音熱區。
不過他表示,將在2025年協助各地方政府設置聲音照相設備增至306臺,亦會持續規畫爭取聲音照相設備的經費,盼2027年全國聲音照相設備可達600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