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新規定 櫃買中心:食品類IPO公司須設實驗室

▲未來想IPO食品類的公司,得先設實驗室。(示意圖記者賴於榛攝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食安防火牆再添一道!櫃買中心今(30)日表示,即日起,申請股票初次上櫃(IPO)公司屬食品類股,或者餐飲收入佔營業額50%以上者,應設置實驗室進行自主檢驗,藉此保障民衆健康及投資權益

櫃買中心日前公告修正上櫃審查準則規定,未來IPO公司的上櫃產業類別食品工業,或者最近一個會計年度餐飲收入佔其全部營業額50%以上者,都應設置實驗室從事自主檢驗。

若食品的原材料成品或成品委託外部機構辦理檢驗者,負責檢驗的實驗室或檢驗機構應經過衛生福利部全國認證基金會衛福部委託機構的認證;同時,爲了解IPO公司對食品安全作業執行情形是否完善,上櫃審查準則另外要求IPO公司在申請時,須由獨立專家就該公司的食安監測計劃、檢驗週期、檢驗項目內容開具意見書

櫃買中心提醒,符合上述條件國內投資控股公司申請IPO時,旗下被控股公司應至少有一家設置實驗室從事自主檢驗,相關產業的申請IPO公司應及早因應

須注意的是,櫃買中心已修改「業務規則」規定,針對上述應設置實驗室等相關內容,納入上櫃公司因經營權異動且營業範圍重大變更而被停止交易時,其有價證券恢復普通交易方法要件之一,看起來似乎是玩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