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李登輝力阻兩岸強勢經貿關係(戚嘉林)

1994年2月13日李登輝總統在印尼、泰國的度假之旅中,除了打高爾夫球外,並深入瞭解東南亞國家文化各方面的發展。(林少巖攝)

1979年1月1日,中國大陸宣佈停止炮擊金門等島,實施和平統一臺灣的政策,並呼籲兩岸發展貿易,進行經濟交流。中國大陸外經貿部並於同(1979)年5月頒佈《關於開展對臺灣地區貿易的暫行規定》,視兩岸貿易是「臺灣迴歸祖國過渡期間的貿易」,從而開啓兩岸貿易之門。當時,在法律上,臺灣仍禁止兩岸貿易,臺灣商人(以下簡稱臺商)乃透過香港間接地與中國大陸進行貿易。據統計,臺灣經由對香港進出口而與中國大陸的貿易金額,1979年時爲0.78億美元,但1986年時已增至9.56億美元。

面對兩岸如此強勢成長的經貿關係,李登輝政府難以遏制,此時適值東南亞各國正發展經濟,需資金孔亟,1993年,李登輝政府制定「南向政策」,並提出《加強對東南亞地區經濟投資綱領》,鼓勵臺商向東南亞地區(例如菲律賓、越南、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與印度尼西亞)投資。也就是以避免臺商投資過於聚集中國大陸爲由,以鼓勵臺商赴東南亞投資的方式,稀釋臺商赴中國大陸的比重,迂迴地間接遏阻兩岸經貿的快速發展。

然而1997年,東南亞地區爆發金融危機,曾響應政府號召赴東南亞的投資者,損失慘重,致臺商對東南亞的投資意願衰退。接着,1999年印度尼西亞又發生排華暴動,使得赴印尼投資的臺商更是大幅衰退;另一方面,早在1988年7月3日,中國大陸即宣佈對臺灣同胞實施優惠政策,鼓勵臺灣同胞(簡稱臺胞)赴中國大陸投資,或與中國大陸貿易。1994年3月5日,中國大陸更進一步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也就是說,中國大陸對臺商投資的優惠,從行政層次提升至法律的層面。當時,兩岸的間接貿易與臺商對中國大陸的投資,不斷地持續增加。據統計,1994年時兩岸貿易總額己達178.8億美元,但1996年時更增加至237.9億美元,3年間增加33%。此外,1994~1996年間,臺商對中國大陸的投資,也自9.6億美元增至12.3億美元,增幅亦達27.8%。很顯然地,李登輝政府所提出的「南向政策」,仍無法遏阻兩岸貿易的持續快速發展。

面對21世紀,爲持續追求臺灣的經濟成長,爲因應臺灣本身經濟結構上的變化,例如科技產業及專業服務取代傳統產業的轉變。國際經濟情勢區城化,例如亞太地區經濟的快速成長與邁向自然盤合的趨勢,尤其是兩岸經貿情勢的變化,行政院於1995年1月15日覈定「發展臺灣成爲亞太營運中心計劃」。

就企業層面而言,以吸引臺灣企業與外資企業以臺灣作爲據點,從事投資並開發經營亞太地區,包括東南亞及大陸市場。就總體經濟層面而言,則是以加速推動臺灣自由化的環境,吸引世界各國的廠商以臺灣作爲根據地,發展其與亞太各成員國間全方位的經貿關係,使臺灣擔負先進國家與開發中國家間經濟「中繼者」 角色。在當時的政治氛圍下,不可言喻的目標,就是藉臺灣與中國大陸同文同種之利,扮演西方先進經濟與大陸經濟快速崛起經濟體的媒介角色,其具體規畫是使臺灣成爲

亞太的製造中心、海運轉運中心、航空轉運中心、金融中心、電信中心、媒體中心。

當時,臺灣以其所累積的國際貿易豐富經驗、專業商業知識人才加工出口業的高效率作業,及已建立的全球營銷網絡,地理位置介於東北亞與東南亞之間,尤其是同文同種的巨大無形資產等因素爲後盾等因素,無論是自己本島企業的進軍大陸市場,或是扮演西方商界進入大陸市場的「中繼者」角色,其經濟前景無可限量。故此一政策,可說是繼「十大建設」後,1990年代臺灣當局最有遠見最有魄力的政策,但因後續李登輝的「戒急用忍」政策而毀於一旦。

【戚嘉林專欄每週六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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