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北約會東擴到亞太嗎(周陽山)

北約:中國與俄羅斯合作 應視爲安全挑戰。(示意圖/達志影像)

由於美國國會《臺灣政策法》草案中提及,將賦與臺灣「準北約」地位,引起許多人議論,質疑北約是否真的有意擴張到東亞太平洋地區,將「第一島鏈」納入範圍。對於這一議題,我們必須釐清其中三個層面的問題:

一、所謂「準北約」地位並不意味真的加入北約,而可能是較低層次的安全承諾和戰略部署。北約全稱「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它過去的假想敵是東歐的「華沙公約」。在冷戰結束、華約解體後,它進行了5次擴張,目前戰略設施已經貼近俄羅斯邊境,並造成俄方的激烈反彈,導致俄烏戰爭!

2020年,在北馬其頓加入後,北約已增至30國。如果今年申請加入的瑞典與芬蘭成功入盟,則將增至32國。但如果它還想進一步東擴至亞太,那就不再是「北大西洋」地區的組織了。語云:「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這時必然面臨改名與正名的考驗。

二、如果它真的決定進一步東擴,成爲「北大西洋及太平洋公約組織」,則勢必面臨三大難關考驗。

首先,要得到美國及其他成員國老百姓的同意。目前在美國,選民反對聲浪很大,前總統川普過去即抱持「退羣」的立場,並要求歐洲各國承擔更多的北約維持經費。其次,歐洲20餘國也未必同意。近期一些歐洲國家的極右冀、疑歐派政黨紛紛擡頭,在義大利甚至上臺執政,它們不一定會投下贊成票。其三,自2021年起美國分擔的北約預算從原先22%降至16%,而德國分擔比例則提高到16%。

換言之,北約的決策不再是美國一方說了算。現在德國的經濟因俄烏戰爭、能源危機而嚴重受困,財政狀況很不好,它會甘心接受美國國會議員的倡議,將北約進一步擴張至東亞地區,並承擔更多的經費支出嗎?

三、依據北約第5條規定:「各締約國同意對歐洲或北美之一個或數個締約國之武裝攻擊,應視爲對締約國全體之攻擊」,締約國「應單獨並會同其他締約國採取視爲必要之行動,包括武力之使用,協助被攻擊之一國或數國以恢復並維持北大西洋區域之安全。」、「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採取恢復並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之必要措施時,此項措施應即終止。」

如果要讓上述規定之效力擴及亞太地區,並要求各成員國「協助被攻擊之一國或數國以恢復並維持北大西洋及太平洋區域之安全」,這些國家真的會願意這樣做嗎?更何況,一旦聯合國安理會的成員國投下了否決票,這樣的武力制裁行動還有可能持續進行嗎?

近日拜登總統在聯合國公開表明,奉行美國的「一中政策」,決不尋求與中國大陸發生衝突,也不會形成新的冷戰。由此看來,除非美國改弦易轍,決定同時與中俄兩大國爲敵,否則北約在近期應該不會跨越歐陸的疆域,東擴至亞太地區。

(作者爲中國文化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