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核電優勢 綠電難取代(呂錫民)
行政院長陳建仁近日喊出「核電是綠電」,與民進黨非核家園主張大相逕庭,引發討論聲浪。(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長陳建仁日前說「核電是綠電」,經濟部長王美花事後解釋臺灣的綠電不包括核電。即便如此,核電的優點是綠電無法取代,且在再生能源比重高的獨立系統中,除了發電成本大幅增加之外,電網的穩定性也值得堪憂,2021年美國因大風雪所造成電力崩潰的德州,與提倡電力市場自由化最徹底,但深陷財務、供電一片混亂的加州,都是令人戒慎恐懼的先例。
在解除管制市場中,爲了維持電網穩定,勢必增加系統成本,例如在完全自由化市場,甚至增設相當於供電需求的備用容量及儲能裝置,將大幅增加發電成本,這包括因應電力調度困難度、複雜度所增加的營運成本。
依據世界核能協會資料,過去50年各國在能源研發方面投入大量資金,其中大部分用於開發核能,供應全世界電力的11%。今天,在能源效率、再生能源和氫燃料電池方面的投資大約是核能的2倍,但電力供應的表現卻乏善可陳。
核電、煤電、氣電等大型電廠的系統成本比間歇性再生能源低得多,尤其是核電充分提供長期、高資本投資的獎勵效益,在短期價格信號驅動的解除管制市場中,挑戰綠色供電系統的多元性與安全性。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核能機構2019年的報告《脫碳成本:核能和再生能源佔比高的系統成本》更全面地探討系統成本問題。基本上,核電能在非常嚴格的50克二氧化碳/千瓦時排放限制內運作,是實現2016年巴黎協定下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所必需的要素能源。
這些發現說明,爲了保留現有核電廠,即使在有限時間內,以適度運營成本回收溢價,仍是避免CO2排放的一種經濟有效方法,因爲其能夠以合理費用促進未來任何可能氣候政策。從長遠角度來看,在此期間內保住核電生存能力,是一項合理且具成本效益的永續政策。
緩和氣候變遷已成全球共識,發展低碳能源爲必要工具或手段。緣此,未來評估能源結構中,碳價將佔關鍵性權重,核電是否納入碳交易制度,除影響發電成本,也直接關係到產業榮枯。此一變數也將影響傳統發電技術,如燃氣與燃煤,新的低碳技術成本,如燃氣復循環與炭捕捉與封存,也應列入發電成本計算。另外,被公認爲「綠能」的再生能源中,除了太陽能光電、風電之外,其他的水力、海洋能、地熱的發電成本,也當爲學術界側重的議題。
(作者爲工研院退休研究員)